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23线连南县城段改建工程(连南段)征收土地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23线
连南县城段改建工程(连南段)
征收土地公告
南府〔2025〕8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23线连南县城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215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涉及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新和村的第三、四经济合作社及新和经济联合社,五星村的第五上、五下、九、十、十一、十二经济合作社及五星经济联合社,联红村的第一、二、四、六、七、八、十二、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及联红经济联合社,连州市连州镇协民村陈巷经济合作社(详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新和村的第三、四经济合作社及新和经济联合社,五星村的第五上、五下、九、十、十一、十二经济合作社及五星经济联合社,联红村第一、二、四、六、七、八、十二、十三、十四经济合作社及联红经济联合社,连州市连州镇协民村陈巷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7.3519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1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23线连南县城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21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323线连南县城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215号)
2.国道G323线连南县城段改建工程(连南段)位置示意图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国道G323线连南县城段改建工程(连南段)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