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 > 知识产权>> 正文内容

关于规范宾馆酒店行业格式条款的提醒告诫书

时间: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访问量:- 【字体:
分享到:

辖区内各宾馆、酒店、民宿及相关住宿业经营者: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住宿业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宾馆酒店行业格式条款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格式条款制定

  各经营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需遵循公平原则,不得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下单后不可取消”“30分钟内可取消”“取消收全额违约金”等条款,未考虑消费者合理诉求,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无法律约束力。

  经营者应制定公平透明的退改规则:合理设置差异化取消时限,不得一刀切设过短取消期;违约金不得超实际损失,无损失需全额退款;通过显著方式提示退改、违约金等关键条款;线上线下退改规则保持一致。

  二、强化诚信经营,妥善处理纠纷

  各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主动规范行为。对消费者取消、退款、改期等合理诉求,需友好协商、及时处理。因不可抗力导致消费者无法入住的,应主动办理退订、改期,不得拒绝退款或收取不合理费用。

  三、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规

  我局将加强监督检查,畅通12315、12345投诉举报渠道。对拒不整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将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信用监管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希望各经营者严守法律法规,主动整改违规条款,共同营造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

  特此告诫。

 

 

连南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714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