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按照《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南府办〔2020〕18号)精神,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条件
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聘4名政治思想素质好并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执业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担任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的专家,应当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律师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三)本人及所在单位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五)其他条件。
二、工作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县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三)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五)审查以县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参与处理涉及法律事务的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七)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工作采取现场服务与远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
(一)现场服务,主要是通过参加县政府涉法事务的讨论会、协调会、听证会、论证会或参与商务谈判、委托代理诉讼或者仲裁案件等形式,完成县政府的工作任务。
(二)远程服务,是指法律顾问对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在限定期限内出具法律意见。
四、聘任期限及报酬
法律顾问聘用期限为二年,通过签订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解聘并公告;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固定报酬按年度支付,从事的立法、诉讼、仲裁、执行案件及其他专项法律事务的费用,按合同约定另行支付。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9日,由县司法局负责对入围人员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法律顾问拟聘任人选,并报县政府审定。
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向县司法局报名,并提交以下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三份;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书影印件各一份(需与原件核对);
3.经典案例、答辩状、代理词、合同文书范本各2份;
4.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材料。
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将在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县司法局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组建协调、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联系人:罗文俊(连南瑶族自治县司法局,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0763-8660001
电子邮件:Lnfzj8662107@163.com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申请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