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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一届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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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一届

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南府〔2021〕56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县委十四届第六次常委会会议审定,并报市委同意,现将新一届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房志荣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审计局。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任)、兼任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驻连南工作队队长,负责广州市及越秀区对口帮扶连南工作,协助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潘献文同志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协助副县长邓茂林同志负责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县对口帮扶办。

潘献文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贸、财政、税务、金融、土地储备、机关事务、公共资产管理、统计、应急管理、消防、招商引资方面工作。

    分管县经发局(县粮食和储备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县经济事务中心、县应急事务中心、县板洞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连南税务局、连南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中国邮政连南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连南支行、驻连南金融保险通信机构。

    吴健平  副县长,负责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工程代建、重大项目建设方面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侨联、县科协、县外事办、县台港澳局、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县烟草专卖局。

    周  妍  副县长,负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文化、旅游、体育、社保基金管理、妇女儿童、广播电视、重大活动统筹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局)、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瑶族博物馆、县职业技术学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师发展中心、县人民医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文化馆(县民族文化传习中心、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图书馆、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省广电网络公司连南分公司、驻连南媒体机构。

吴鹤立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打私、人民武装、维稳、国防动员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联系县人武部、驻连南部队、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李万全  副县长,负责自然资源、林业、市场监督管理、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环卫、文史、地方志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城管局、县市政局、县史志办、县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事务中心、县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广东连南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连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市小龙林场。

邓茂林  副县长,负责民政、农业农村、科技、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水利、供销、气象、板洞食水工程、塘冲食水工程、移民、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水利局、县信访局、县水利事务中心、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供水公司、县供销社。

联系县政协,县民族宗教局、县残联、县气象局。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省市驻连南各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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