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连南瑶族自治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举报内容: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对涉嫌犯罪的,可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受理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金融管理和稳定股)
举报电话: 0763-8663537
电子邮箱:lnzfb@gdqy.gov.cn
通信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府前路3号政府综合大楼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