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连南瑶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第四批)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
连南瑶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第四批)的通知
南府办函〔2024〕24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上级驻连南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第四批)予以公布。各重点单位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镇及有关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原2022年公布的连南瑶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第三批)同时作废。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第四批)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连南瑶族自治县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第四批)
1.连南瑶族自治县广东顾地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广东益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万山朝王石漠公园景区
4.广东明华机械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
5.连南瑶族自治县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6.南岗千年瑶寨
7.广东电网清远连南供电局
8.连南瑶族自治县英利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