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
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南府〔2024〕90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将县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房志荣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李万全 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协助县长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贸、财政、税务、金融、自然资源、林业、土地储备、公共资产管理、统计、应急管理、消防、人民武装、国防动员方面工作。
分管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商务局〔县统计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招商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县应急事务中心、县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事务中心、县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事务中心。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武装部、县科协、县税务局、连南供电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消防救援局)、广东连南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东连南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市小龙林场、中国邮政连南分公司、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南监管支局、驻连南金融保险通信机构、县烟草专卖局。
周 妍 副县长,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族宗教、社保基金管理、妇女儿童、文史、档案、地方志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县史志办、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联系县外事办、县民族宗教局、团县委、县妇联、县侨联、县台港澳局、县档案局、县档案馆。
邓茂林 副县长,负责教育、交通、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重大活动统筹、信访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瑶族博物馆、县职业技术学校、县教育督导室、县教师发展中心、县文化馆(县民族文化传习中心、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图书馆、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联系县政协,县信访局,县文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融媒体中心、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清远连南分公司、驻连南媒体机构、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连南分公司。
马海荣 副县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生态环境、供销、气象、板洞食水工程、塘冲食水工程、移民方面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水利事务中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县气象局。
陈 清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司法、打私、维稳方面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
联系县司法局、驻连南部队、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洪裕山 副县长(挂任)、兼任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驻连南工作队队长,负责广州市及花都区对口帮扶连南工作,协助开展招商引资、乡村振兴工作。
分管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驻连南工作队办公室。
朱振飞 副县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城市管理、环卫、政务服务、机关事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府工程代建、招商引资、工业园区、政务公开、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方面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知识产权局)、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县市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产业园区事务中心、县行政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