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连南瑶族
自治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
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南府〔2025〕83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9)〔2025〕137号)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目的: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涉及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联红村第三经济合作社(详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三江镇联红村第三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1895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9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9)〔2025〕13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19)〔2025〕137号)
2.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位置示意图
3.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4.连南瑶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