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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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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南府办〔202513

 

人民政府,县直及上级驻连南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的规定,我县于2025年3月31日印发了《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因实际工作情况变化,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目录》进行调整,撤出《连南瑶族自治县防洪规划2022-2035年)》,现将调整后的《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6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组织承办部门

1

《连南瑶族自治县山苍子产业发展规划(2024-2035年)》

连南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2

《连南瑶族自治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

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3

《连南瑶族自治县水网建设规划(2022-2035年)》

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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