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供水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供水抗旱
应急预案》的通知
南府办函〔2025〕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上级驻连南有关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供水抗旱应急预案》经2025年12月16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水利局反映。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村供水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处置全县因干旱天气导致的农村地区季节性缺水问题,根据统筹兼顾,综合施策,科学抗旱的原则建立高效、快速的应急抗旱保供水处理反应机制,提高农村供水工程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干旱天气对农村供水保障的不利影响,巩固农村供水保障成果,保障农村居民供水,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农村应急供水保障技术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三)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干旱对农村居民生活用水的影响。发生干旱时,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建立农村供水抗旱应急指挥机构,制订镇、村级农村供水抗旱应急预案,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兼顾,科学调度。结合供水水源、供水设施、供水对象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农村供水抗旱工作措施,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农村供水干旱工作。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强化气象预测、旱情研判和干旱缺水预防措施。加强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建设、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增强干旱缺水应对处置能力。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因干旱导致的农村地区缺水事件的应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
1.因连续干旱,地表水源水量持续减少,可供水量不能满足正常供水需求。
2.因连续干旱,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导致地下水可采量锐减或不能正常取水,不能满足正常供水需求。
二、组织机构及体系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供水抗旱工作的指导,成立农村供水抗旱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事务中心安全防御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及数据收集等。各镇及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农村供水抗旱应急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马海荣 副县长
副组长:曾伟青 县水利局局长
成 员:余庆伟 县水利局副局长
杨 乐 县发改工信科技商务局副局长
吴 燕 县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杨钊河 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邓贵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丽霞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邓小荣 县应急事务中心主任
邓莉珊 县水利事务中心副主任
蒋德刚 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房海明 县板洞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旭仪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吴海燕 市生态环境局连南分局副局长
魏 睿 连南气象台台长
梁文婕 三江镇党委委员
温外生 寨岗镇副镇长
房帮一 三排镇副镇长
唐四贵 大麦山镇副镇长
罗运平 大坪镇副镇长
房土安 香坪镇副镇长
王子怀 涡水镇副镇长
(二)工作职责
农村供水抗旱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农村供水抗旱工作,拟定全县农村供水抗旱应急预案及调水方案,及时了解掌握全县气候旱情、抗旱动态,并组织实施抗旱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协调及宣传引导工作。各镇人民政府及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结合实际建立供水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抗旱应急工作方案。供水规模在千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单位负责制定“一厂一策”应急预案,供水规模在千人以下的集中供水工程以行政村为单元制定“一村一策”应急预案,报县水利部门备案;各镇人民政府及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要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1.办公室
组 长:曾伟青
副组长:邓莉珊
成 员:魏睿、杨乐、杨钊河、吴燕、余旭仪、房海明、蒋德刚、房哲鸿、沈婷婷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调度全县人员、物资参与农村供水抗旱应急工作;水旱灾害的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2.技术指导组
组 长:余庆伟
副组长:潘峙行、房一贵
成 员:邓小荣、黄丽霞、唐邓贵、吴海燕、罗惟、房二单三贵、卢柏良
工作职责:负责全县农村供水旱情(含舆情)的现场调查,提出具体恢复方案,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物资保障组
组 长:邓小荣
副组长:余庆伟
成 员:余旭仪、杨钊河、蒋德刚、罗惟、吴燕、房哲鸿
工作职责:负责水管、抽水设备等农村供水抗旱应急救灾物资的核查、调配、发放工作。
三、干旱等级划分及风险预判
(一)干旱等级划分
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农村供水干旱灾害划分为四个等级。
轻度干旱: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中度干旱: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0%—40%。
严重干旱: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0%—60%。
特大干旱: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二)风险预判
1.持续高温干旱少雨,全县水源来水量减少甚至枯竭,经摸排全县大部分蓄水池蓄水量较少,冬干春旱发生概率较大。
2.节假日临近,大量务工人员返乡,用水需求激增,信访量预计将持续上升;
3.秋冬季节随着气温逐渐降低,部分高海拔地区会出现水管冰冻、供水设施受损等导致供水不保障等的情况。
(三)预防机制
1.风险源识别
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各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村供水抗旱巡查、监测机制,工作组定期会商研判干旱气象条件下农村供水保障情势,适时开展风险评估,有效预测干旱缺水风险。
2.监测预报
加强与气象等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由县水利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供水单位开展农村供水抗旱日常监测。县气象部门对气象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县水利部门对具备供水功能的水库蓄水监测情况进行分析,并按规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3.信息共享
加强信息共享、合作、协调、沟通,建立各类信息的同步交换、上下联通机制,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对复杂信息共同研判,形成高效、快捷、准确的信息共享机制,为应对和处置干旱事件提供基础信息保障。
四、预防准备
(一)组织准备
1.县水利局应指导各镇和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及时动态修订、完善各级农村供水抗旱应急预案,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一厂一策”、“一村一策”预案体系应贯彻落实到镇、村、管水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确保预案提前知晓,人员随叫随应。
2.应急预案应明确干旱缺水紧急情况下,供水优先保障顺序,当地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群众生活用水应作为优先保障对象。
3.强化各级应急抢险工作技术支撑,对应组建工作专班,形成专家“就近调用、远近结合”等动态管理机制。农村供水抗旱应急队伍纳入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队伍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4.增强群众对已建农村供水安全工程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做好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建设和谋划好应急备用水源,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物资。
(二)物资准备
农村供水抗旱物资纳入全县三防物资仓库统一储备、管理和调度。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应加强农村供水抗旱物资储备和管理,完善物资管理和调运制度,持续提高物资仓储精细化管理和调度水平。
(三)应急措施准备
1.强化水源水量动态监测。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县水利局应加强动态监测水源来水量、蓄水量和工程供水量。偏远山区、高山区等易旱地区,视情况加密监测。
2.强化干旱缺水预防预控。县水利局指导复盘典型干旱年份缺水人口分布情况,根据水源水量监测结果,利用供需水量平衡关系,预测研判不同等级干旱条件下水源水量保障能力与缺水人口,预判未来抗旱保供水风险点。
3.加强水利工程蓄水保水。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县水利局应采取“拦、引、蓄、调”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拦蓄降雨或径流,做好板洞水库、塘冲水库、牛路水水库、沙木塘水库等供水工程调水补水囤水,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持续干旱储备充足的可供水量。
4.严格水资源调度管理。密切关注天气和水情动态,对兼有饮水、灌溉、生态、发电等多功能的水利水电工程,根据降雨和水库河流水量的变化,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提前制定并及时调整农村供水保障水源水量调度计划,优先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干旱风险较高区域,加强水源水量和流量泄放监测与管控。
5.制定并落实节水措施。县水利部门应加强干旱期间用水定额管理,并根据降雨量、工程可供水量及群众生活用水量动态调整用水计划,避免超定额用水和超计划用水,视旱情适时压减生活用水。强化各领域节水限水措施,科学调控非生活用水,落实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6.提前制定分时分片供水计划。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应根据农村供水实际情况,针对不同规模的农村供水工程,细化干旱期间供水规则,提前制定分时分片供水计划并向用水户做好宣传解释,为抗旱保供水做好准备,有效延长现有水源保供时间。
7.用水户提前储水备水。气象部门应及时发布干旱讯息或工作提示,提醒用水户提前储水防旱。水源条件较差的高海拔山区,各镇人民政府应协助群众提前购置分户水缸水桶,利用降雨时段储水备用,降低突发性缺水风险。
8.提前制定应急送水计划。县水利部门根据干旱缺水风险预测,会同各镇人民政府、应急、消防等部门提前制定应急送水计划,明确水源、车辆、人员队伍、送水线路、送水时间、取水点等。对缺乏劳动力的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群体,送水到户。
9.持续动态监测。县、镇、村三级联动,建立健全“村组排查、乡镇巡查、县级督查指导”的饮水安全风险监测和响应机制,实时掌握可能缺水区域、缺水人员生活用水保障情况,全覆盖落实应急兜底措施,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10.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加强推进农村供水小型标准化改造项目、板洞食用水扩网等农村供水工程建设,通过农村水网建设,依托大水源、建设大水厂、构建大管网,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互联互通,规模化工程联通周边小型分散供水工程,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保证率,加强对漏水、老旧、不能正常运行的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抵御干旱风险的能力。
11.常态化巡检农村供水设施设备。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要督促各村管水员加密工程巡查频率,加强干旱期间供水设施管护,加大维修养护力度,减少干旱期间设施设备运行故障,提高供水保证率。
五、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预计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干旱灾害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发展程度、发展趋势、影响范围等因素,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4个等级。
(二)启动条件与程序
1.启动条件
按照水旱灾害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执行。
(1)Ⅳ级应急响应
2个以上镇范围内发生中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2)Ⅲ级应急响应
2个以上镇范围发生严重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3)Ⅱ级应急响应
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时,2个以上镇范围内发生特大干旱。
(4)Ⅰ级应急响应
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时,全县一半以上区域范围内发生特大干旱。
2.启动程序
根据农村供水旱情发展变化,当出现符合水旱灾害防御各级应急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市水利局提出启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建议,并按照水旱灾害防御各级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启动。如率先启动市级应急响应,则区县级、乡镇级应急响应随之自行启动。
(三)响应措施
1.先期处置
发生农村供水干旱缺水事件,供水单位是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干旱缺水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应立即按照供水工程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并公告农村居民,提醒做好储水节水等应急措施。县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供水单位的先期处置工作,并组织力量应急解决群众干旱缺水问题。
2.应急调水
采取应急调水措施保障干旱期用水量。县板洞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和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应极力配合。
(1)启用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当供水水源水量不足时,优先启用备用水源;当供水水源和备用水源不足时,及时启用应急水源。
(2)开辟新水源。无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开辟新水源的方式应急调水。开辟新水源可采取寻找溪沟水、打井提取地下水、采用水泵抽提河水等方式。
(3)铺设引调水管网。通过铺设引调水管网,将受旱工程与周边尚有富余水量的供水工程联通,解决水源短缺的问题。
(4)水库调水。加强水库水量动态监测,由县水利部门制定调水方案,统一调度水库引调水工作;优先向下游受旱区域输送生活用水,通过精准调控泄洪流量与输水时间,最大化发挥水库“活水”储备作用,补充区域水源缺口。
3.分时分片供水
在持续干旱趋势下,水源接近旱警水位或流量时,造成因水源水量不足或末梢水压不稳无法24小时连续供水的,应采取分时分片供水措施。供水单位应及时向管理单位报告并发出通告,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采取统一时段供水停水或不同时段分区域轮流供水的方式,减少供水量,延长可供时间。分时段供水期间,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农村供水抗旱行动。
4.拉水送水
当应急调水、分时分片供水等措施仍无法及时解决群众干旱缺水时,以优先保障农村居民基本饮水需求为目标,采取拉水、送水等措施。
(1)拉水送水按制定的应急送水计划组织实施。
(2)拉水送水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瓶(桶)装水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的要求,饮用天然矿泉水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的要求。
(3)拉水送水的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确保运输安全;用于拉水送水的盛水容器应干净卫生,使用前应冲洗消毒;拉水送水盛水容器应配置放水闸阀和配水管道,方便群众取水。
(4)拉水送水前应告知当地群众送水线路、送水时间、取水点、配水量、送水人员联系方式及取水、储水和节水等应知事项。
(5)对于老弱病残人群,应组织送水到户。
(四)响应结束
当农村供水干旱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有效保证时,由应急响应启动发布单位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六、信息报送机制
供水干旱缺水事件发生后,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需立即双轨行动:第一时间向属地镇政府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含缺水范围、影响人数、预估缺口);同步启动管网巡查、分时分片供水等先期处置工作。
属地镇政府接报后,应在2小时内完成事件核查,明确缺水等级与影响程度,并向县水利部门提交初步核查报告;若事件涉及应急供水调度、群众饮水救助等紧急事项,按相关规定报应急等相关部门。
县水利部门在接到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需立即响应:通过电话、现场指导等方式,协助基层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对灾情数据、处置进展进行汇总研判,依据既定标准确定应急响应级别。信息报送需以书面形式(含电子版)为主,情况紧急时可先行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口头报告关键信息,但书面报告须在4小时内补报,确保信息可追溯、可核查。
七、后期处置
(一)复盘检视
县水利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应及时复盘检视应对处置干旱缺水的组织体系、技术措施,完成调查评估报告。
(二)善后处置
强化农村供水干旱灾害善后处置工作。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应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上报,经水利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因干旱导致水源水质恶化的供水设施,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持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水质检测稳定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借助媒体传播方式,加大对农村群众宣传供水突发事件下的安全饮水和节约用水的知识;倡导村民参与水源和供水设施保护,鼓励村民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降低供水风险,加强供水保障。
(三)恢复供水
旱情结束后,县水利部门应组织工作组针对旱情发生原因,对水源工程(如引水陂头、水管、蓄水池、管网等)供水全链条设施进行排查,全面加快推进受旱影响的供水设施恢复供水工作,工程恢复蓄水、输水能力后,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应对水源点、水管、水池等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八、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
根据有关法规,建立和完善农村供水抗旱应急会商、抗旱技术方案会商、重大决策会商和咨询制度,以及农村供水抗旱工作检查、值班、灾害报告、灾害事故调查评估等工作制度。
(二)通信保障
县水利部门会同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农村供水保障监督电话,借助媒体传播方式,向群众公示农村供水保障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队伍保障
县水利部门协调应急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组建农村供水抗旱应急队伍。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应组建应急供水队伍,并明确人员职责。鼓励社会志愿组织积极参与农村供水抗旱工作。按照供水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不同类型的供水干旱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和人员的抢险救灾能力。
(四)物资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和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应储备一定的抗旱物资,发生事故时,确保水质监测设施(检测仪器、标准物质、试剂)、供水设施、供电设施、相关设备配件及时供应。并做好设施设备储备和储放、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技术保障
县源瑶供水有限公司、各镇应建立农村供水抗旱专班,县水利部门建立农村供水抗旱工作专家库,根据天气情况,持续对供水工程开展监测、组织专家组研究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法。发生干旱缺水事件时,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应急抢险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培训,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对供水干旱事件能力和水平,确保供水干旱应急措施准确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