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正文内容

关于认定历史遗留矿山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关于认定历史遗留矿山的公告

南府〔2026〕21号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的预通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清远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县深入开展采矿损毁土地核查工作。经调查核实,拟将位于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的1个矿山图斑认定为新增历史遗留矿山,现予以公告(详见附表)。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书面向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复核。

  公告时间: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8日

  通讯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7楼

  联系电话:0763-8668386

 

  附表: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认定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9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