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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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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办2010〕24
 
 
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及省市驻连南各单位: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更好地推进我县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指定一名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名单和联系电话(含电子文档)上报。
二、开展彻底的清理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南府200820号文公布的审批事项对照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42号令(可在广东省政府网或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09年第34期查阅),省政府第142号令中没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坚决予以清理。现市直各部门正在加紧清理,请各单位与市主管部门联系,了解清理结果,以确定本单位取消和保留的事项。
三、报送清理结果。各单位要将清理结果(含电子文档,具体上报内容见附表)于2010年4月10号前报送到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行政综合大楼219室县发展和改革局体改股),联系电话:8662691,子邮箱:ln_fgj_jhg ,联系人:邱金灵。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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