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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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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办2010〕27
 
 
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建设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规划》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县国土资源局反映。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十有县”建设规划
 
我县是清远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灾区,共有隐患点127处,其中有8处是已查明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46号)、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粤国土资地环发〔2009〕180号)和市国土资源局《转发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清国土资〔2009〕70号)的部署和要求,为促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我县通过开展调查研究,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争取用5年时间把我县建设成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现结合本县的实际,特制定我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灾点情况、防灾措施明了,防灾责任人、监测人明确,防灾工作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到位,值班网络、应急系统健全”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为目标,以建立健全村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和开展群众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等为主要内容,以创新工作方法、组织形式为动力,坚持强化基础、突出特色、开拓创新、注重实效原则,进一步完善我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
二、主要任务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是为了尽快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基层管理工作机制。提高镇村基层组织的干部与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自我防控、自我监测、自我预报、自我应急、自我救治的意识和能力,其主要任务概括为:定点定人定责任、宣传培训促规范,三条措施要到位,四项制度须落实。
(一)定点定人定责任
确定监测点——在查明本地区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公布规律及危害程度的基础上,确定监测巡查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区)。
确定责任人——确定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在县、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以受威胁的村民为主体,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知识的村民作为灾害隐患点(区)的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村干部是群测群防工作的带头人,党员和基干民兵是群测群防工作的骨干。
明确监测责任——对确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明确职责、分解任务,填写责任表并签名。各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连南瑶族自治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灾应急预案》(南府办[2007]96号)的要求,明确各级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的职责。县、镇、村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从县、镇政府的管理责任人一直落实到村(组)和具体监测责任人,从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
(二)宣传培训促规范
宣传——县、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村委会利用电视、广播、赶集日、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认识地质灾害前兆,学会预防、避让、防范地质灾害,宣传普及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培训——对选定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含灾害前兆特征、监测预报、紧急疏散等)培训,不断提高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的防灾知识和技术水平。
规范——在宣传培训的基础上,村委会组织制定地质灾害防治的村规民约,让村干部和党员积极带头,让村民和群众主动参与,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为村民和群众的自觉行动;做到防灾制度落实、“两卡”发放到位、监测预报及时、转移避让有序,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三条措施要到位
1、简易监测措施——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区)要采取简易监测措施,如在地面开裂的两侧打桩标志,进行裂距观测;在村委会所在地或其它适宜的地方设置雨量器,进行降雨观测等。
2、灾前报警措施——地质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有关人员要及时报告;群测群防点要配备报警工具(如哨子、警报器、号角、铜锣等,每点要固定一种报警器材),并保证能正常使用;适时组织进行防灾演练让村民熟悉报警声音,一旦听到警报声,就会自觉、迅速地作出反应。
3、紧急避让措施——要制定村民紧急避让预案。在村附近选择临时避让场地,指定一条或几条群众撤离线路,要让有关群众熟悉场地和线路。避让场地和撤离路线一定要选择不会受地质灾害及其它灾害威胁的安全地带。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备足帐蓬、被褥、饮用水、食品、急救药品等防灾物资,村委会要做好相关工作。
(四)四项制度要落实
1、汛期值班制度——我县汛期(每年4月15日至10月15日)地质灾害频发,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值班制度,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保障通讯畅通。汛期期间,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24小时开通手机;有群测群防任务的村要有电话、无线通讯设备,保持与镇人民政府联络畅通;村委会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要按照当地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部署,做好汛期的值班工作。
2、灾点监测制度——加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区)的监测。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信息、地质环境条件等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监测时间,做到适时监测;台风、暴雨期间应加密监测次数,并认真做好监测记录、分析。主要观测降雨强度和雨量、地面土体开裂与坡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惊响异常等灾害前兆和引发因素;对监测点上设置的简易观测装置(木桩、雨量器、流速器等)定期进行观测记录。
3、险情巡查制度——村干部和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应根据地质灾害和天气的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区域内灾情险情巡查。发现灾害发生前兆或异常情况,要立即报警和采取群众转移避让等应急措施。
4、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险情报告和灾后的灾情速报两个方面。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在巡查、监测及日常生活过程中,如发现灾害前兆或异常情况,要尽快向当地镇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避让;一旦发生灾情,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应立即组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同时,向县、市、省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做到“上报迅速、情况准确、续报完整”。
三、基本要求
通过以上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要努力达到“四应有”、“四应知”、“四应会”的基本要求。
(一)村委会要做到“四应有”
1、应有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2、应有地质灾害防治值班制度、监测制度、巡查制度速报制度;
3、应有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和协管员;
4、应有地质灾害防治简易监测工具和通讯工具。
(二)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要做到“四应知”
1、应知辖区内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区)情况;
2、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
3、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
4、应知灾害点监测时间和次数。
(三)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要做到“四应会”
1、应会识别地质灾害生前兆;
2、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
3、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
4、应会指导防灾、避灾和应急处置。
四、“十有”要求
(一)有组织
设立连南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专门机构,该机构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内,成立分管国土资源的县人民政府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国土资源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气象、水利、交通、民政、农业、发改、科教、旅游、公安、经贸、新闻、武警、板洞水库管理部门以及各镇人民政府为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并由县人民政府和各镇人民政府两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
(二)有经费
县镇财政部门每年至少要投入10万元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有规划
每年编制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各镇人民政府、村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本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几年来,我县仍未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要争取资金,聘请有资质的部门编制《连南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四)有预案
目前,县境内已查明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8个,各相关镇、村和部门要制定涡水镇吊简山、大洞山、塘凹自然村,三江镇泥楼后山山体滑坡隐患的防灾方案、应急预案;大麦山镇白芒村1组自然村岩溶地面塌陷、新寨村地面沉降隐患的防灾方案、应急预案;寨岗镇竹络组地面塌陷隐患的防灾方案、应急预案;大坪镇大洞山体滑坡隐患的防灾方案、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有制度
    为加强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因此,各镇、村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的规范文件,有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有宣传
县、镇、村和国土资源部门主管部门,要在每年“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
县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当地电视台中播出或通过其它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管
我县现已查明的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涡水镇吊简山、大洞山、塘凹自然村,三江镇泥楼后山山体滑坡隐患,大麦山镇白芒1组自然村岩溶地面塌陷和新寨村地面沉降隐患,寨岗镇竹络组地面塌陷隐患,大坪镇大洞山滑坡隐患),各镇、村要对各隐患点的监测员和行政责任要落实到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各镇国土资源所中应有负责联络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人员。
(九)有手段
县财政部门应投入一笔资金,对我县8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共需投入资金45200元。其中滑坡预警伸缩仪5台、雨量预警器5台、裂缝报警器10台、地质灾害无线远程预警系统5台共45200元,监测人员应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并对各隐患点投入必要的工作经费。
(十)有警示
    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县境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图画,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在每年10月20日前,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对各县的“十有县”建设进行验收,省将验收结果报国土资源部,部以通报形式公布“十有县”名单。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镇、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要将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区)的预防、监测工作落实到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划定责任区、指定负责人、制定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方案,明确本地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要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我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大培训的力度和广度,使镇、村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知道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鼓励群众多掌握地质灾害防灾知识,让群众“懂得了、记得牢、用得好”,保证宣传培训工作的质量。及时总结在培训教案编排、培训方式的创新、提高培训质量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组织推广,促进培训行动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不断提高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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