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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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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办2010〕33
 
 
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2010年普及高中
阶段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2010年普及高中
阶段教育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步伐,全面落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确保2010年我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粤发200719号)、《清远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2009-2011年)》(清发〔2009〕8号)及《连南瑶族自治县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南委发[2008]17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状况
(一)主要成绩
“十五”以来,我县在全面巩固提高“普九”成果的基础上,积极适应加快经济建设对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全力推进高中阶段教育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我县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从2002年的2011人增加到2009年的5968人,增幅达197%。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从2002年的27.40%提高到2009年的80.78%,增加了近54个百分点。2009年,我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了79.22%,在全市八个县(市、区)中,我县排第4位。
目前,我县有普通高中1所,在校学生1832人,比2002年616人增加了1216人,增幅达198%;我县有中职学校1所,在册生792人,比2002年的310人增加了482人,增幅达155%。全县高中阶段在校生5968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2443人,中职在校生3525人(含外输),普高与中职学生比例为 4159,符合高中与中职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
(二)存在问题
1、学位尚未配套完善,贫困生升学问题仍较为突出。
2010年,我县高中阶段学龄户籍人口有7914人,按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0%计算,全县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必须要达到7123人以上。我县高中阶段规划的学位5100个,其中高中3600个,职校1500个。目前全县共有学位2700个,其中民族高中2400个,职校300个。急需完善的学位2400个,其中民族高中1200个,职校1200个。完善我县高中阶段的2400个学位后,还有约2000个学位必须通过转移到市属和珠三角地区普通高中及中职学校就读加以解决。
近年来,为缓解我县中职学位紧缺的矛盾,中职生源主要以外输为主。目前市属学校和珠三角学校虽然办学条件好,同时还采用半工半读及智力扶贫等模式帮助贫困学生入学,但地区的消费差价和交通费用等所形成的负担,对于贫困家庭学生来说,也是难以承受的。因此,每年都有部分学生不愿外出就读,致使我县每年争取到的智力扶贫外输指标均有剩余,外输政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家庭学生安心完成高中阶段学业的实际问题。
2、初中阶段学生巩固难,高中阶段入学生源不足。
由于受地方经济等方面因素的影响,部分群众教育观念落后,部分地区读书氛围还不够浓,造成初中阶段学生巩固较为困难,升学率较低。从近年的统计数据来看,我县12所初级中学在校生巩固率仍然很不平衡,2009年全县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最高的为99.71%,最低的为91.10%,相差近9个百分点;2009年全县初中阶段在校生年巩固率和升学率分别为92.29%和80.78%,与市督导验收指标年巩固率97%以上及升学率95%以上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2010年我县初中毕业班实际在校生2172人,与2010年达标规划的招生任务数2490人相比净缺318人。
3、认识有待提高,措施力度仍需加大。
目前,由于宣传发动工作力度还不够大,个别部门和镇、村对省、市、县《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和《连南县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和目标任务不熟悉,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思想认识不足,思路不够清晰,措施力度还不够大。一些部门和镇、村认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只是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事情,表现出统筹不够,宣传教育不到位,辖区内学生流失有上升趋势等现象,增加了我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难度。
根据《清远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督导验收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对照《清远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督导验收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进行初步的自评,我县目前自评总分为75分(得分为85-100分<含85分>为达标),与最低达标分还差10分。从自评情况看,我县201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还相当艰巨,需要全县各部门、各镇、村积极履行职责,大力支持才能确保如期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以提高人口素质为根本,按照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全面实施的方针,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扩大高中办学规模,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齐心协力确保完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任务,为我县加快建设“科学发展之城、美丽和谐之都”、打造“绿色产业强县、民俗文化圣地、休闲品质之城”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发展目标
2010年全县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7123人,全县户籍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坚持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着力提高高中阶段教育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优化高中阶段教师队伍结构,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改革,重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中阶段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显著提高,全面提升自治县高中阶段教育整体水平。
(三)基本思路
1、强化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科学发展之城、美丽和谐之都”、打造“绿色产业强县、民俗文化圣地、休闲品质之城”的发展战略,继续解放思想,调整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重要职责,切实抓好义务教育阶段防流控辍保生源工作,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水平,落实教育各项“优先”政策,齐心协力确保我县2010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2、进一步加大政府统筹规划力度。全县统筹规划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大调控力度,合理配置资源,促进全县高中阶段教育和义务阶段教育共同发展。一是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族高中后续工程建设;二是抓紧做好县职校的建设规划,加大县职业技术学校的投入,加快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壮大工程,增加学位2400个以上,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充足的学位。努力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和水平,使我县两所高中阶段学校协调发展。
3、重点抓好防流控辍和扩大招生工作。一是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防流控辍保生源工作,确保初中阶段年巩固率达标;二是进一步加大高中阶段招生宣传工作力度,努力转变群众教育观念,确保我县初中毕业生有较高的升学率;三是加大生源外输力度,以鼓励本县生源外读作为促进我县加快普及高中步伐的重点工作,缓解我县财力不足导致增加学位困难的矛盾;四是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通过联合办学、“顶岗实习”等形式帮助困难家庭学生解决升学问题;五是以动员返乡农民工及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或中职学历教育为突破口,扩大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三、主要任务
(一)完成民族高中第三期建设,完善教学配套设备设施,使民族高中学位增加:2010年增至2400个,2011年可以基本达到3600个学位的规模;
(二)完成职业技术学校搬迁和建设,通过校区资产置换使职业技术学校学位逐年按规划规模增加:2010年增至800个,2011年可以基本达到1500个学位的规模。同时,结合我县打造“绿色产业强县、民俗文化圣地、休闲品质之城”的发展战略,调整专业设置,以适应我县经济发展需要;
(三)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四)加大招生力度,扩大高中阶段在校生规模,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并确保达到90%以上。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组织领导。

县成立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教育、发改、国土、建设、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物价、电视台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各镇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对本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社会氛围。
宣传部门、宣传媒体、中小学校要大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对提高人口素质和发展社会经济所起的重要作用,并将每年1-2月和7-8月定为教育宣传活动月,县广播电视台要做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电视宣传片的制作和播放工作;各镇、村、校要悬挂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标语,让社会、家长、学生真正理解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
(三)加大经费投入,全力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积极争取省对山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保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各项宣传、建设和奖励资金经费落实。从2010年起,县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劳动保障部门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改革与加快教育发展的决定》(南委发〔2006〕40号)和《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决定》(南委发〔2008〕17号)精神,认真落实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足额预算按时拨付,确保正常运作;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用于教育发展,其中30%要用于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县政府每年安排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加部分的12%用于发展教育,其中这部分资金不低于40%用于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同时在教育专项经费中保障实施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措施:一是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奖励各镇初中学校开展“防流控辍保生源”和生源输送工作;二是每年投入部分经费,用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宣传活动和联系外输生源工作活动;三是保障本县户籍学生就读我县职校每人每年500元的生活补助金及国家中职助学金(县财政负责部分)按时足额划拨;四是按照我县两所高中阶段学校的建设规划,保障两所高中阶段学校各项建设项目经费到位。
(四)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加强高中阶段师资队伍建设。
根据我县高中阶段学校逐年扩招的情况,实施招聘和调配好高中阶段教师,相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核定编制,配足配好教师,保证高中阶段教育的教师队伍稳定与学历达标。同时,对中职学校的现有教师进行业务培训,争取更多的现有中职教师达到省定的“双师型”要求。
(五)完善助学体系,保障贫困生就读高中阶段学校。
对经济困难的中职在校生要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及县政府对本县户籍学生就读县职校生活补助金的申报和发放工作;学校要建立以“奖、助、补、减、免”为主体的高中阶段教育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保证及时落实解困经费,同时要在学校事业性收入中提取5%用于奖学、助学;县职校要加强与珠三角企业合作,认真抓好“顶岗实习”管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通过“顶岗实习”完成高中阶段学业;县教育局也要加强与珠三角地区中职学校及市属中职学校联系,争取更多的智力扶贫指标保障贫困生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六)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为“普高”提供坚实的生源基础。
各镇、村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层层落实“普九”责任,采取过硬措施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入学和“防流控辍”工作,确保“普九”的各项普及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切实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教育教研工作的指导,积极实施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强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督导检查,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质量,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充足的合格生源。
(七)明确职责,全面落实责任。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考核评估。从2010年开始,县委、县政府参照《广东省地级以上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基础教育工作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粤办发[2007]9号)和《清远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督导验收办法(试行)》的指标要求,制定县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对各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同时,各镇要对村(居)委进行考核,县政府与镇、镇与村(居)委及县教育局与学校要层层签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镇、村(居)委党政主要领导及学校主要领导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绩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和县政府督导室要加强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我县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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