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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卷烟打假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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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办2010〕47
 
 
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卷烟打假工作
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卷烟打假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卷烟打假工作年度
考 核 办 法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卷烟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行为,落实卷烟打假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推进卷烟打假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各镇人民政府和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考核具体内容
(一)各镇人民政府考核内容
1、卷烟打假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参加卷烟打假工作会议、工作落实及汇报总结情况;
       2、卷烟打假责任书签订及执行情况;
       3、本镇在考核年度内卷烟制假窝点案件情况;
       4、镇政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镇属职能部门及村委会开展卷烟打假工作情况;
       5、对行政区域内的山坑、果场、养殖场、弃置旧屋、废旧厂房和仓库等重点区域的排查情况;
6、对已出现过卷烟制假窝点的村、场的整治情况;
7、配合上级执法部门依法到本行政区域开展卷烟打假执法情况;
8、支持镇属职能部门、村委会干部、群众抵制卷烟制假、售假以及向相关执法部门举报卷烟制假窝点情况;
9、本行政区域内执法环境情况;
10、对上级相关执法部门侦办的卷烟打假案件要求协查、协办的配合情况;        
11、配合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卷烟打假宣传的情况;
12、对被省、市、县有关部门列为卷烟打假重点整治地区积极配合查处工作情况;
13、对卷烟打假工作中违法、违纪公职人员的查处情况;
       14、其它需要考核的内容。
(二)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考核内容
1、卷烟打假工作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参加卷烟打假工作各类会议及落实情况;
2、卷烟打假责任书签订及执行情况;
3、本部门根据职责积极组织、协调、指导、配合、监督卷烟打假工作开展情况;
4、配合上级或外地执法部门依法到本行政区域开展卷烟打假执法情况;
5、本部门参加卷烟打假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6、支持本行政区域内执法部门开展卷烟打假工作情况;
7、依法办理涉嫌制假售假犯罪案件情况;
8、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纪公职人员处理情况;
9、被省、市有关部门或县卷烟打假领导小组列为督办的打假案件处理情况;
10、被省、市有关部门列为卷烟打假重点地区的整治情况,或被省、市新闻媒体披露的制假售假案件(事件)的处理情况;
11、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情况;
12、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采取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县政府统一部署,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各镇、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认真总结本行政区域内或本部门开展卷烟打假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自评,并对照考核内容,填写自评表,连同卷烟打假工作自评报告于考核前5日内报县卷烟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
1、考核组成员由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县政府办派出人员监督,必要时可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考核工作。
2、组织考核前通知被考核的镇政府和卷烟打假成员单位。
3、考核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听取卷烟打假工作责任人汇报,了解相关情况。
(2)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重点区域登记、排查记录等。
       (3)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4)向当地群众了解被考核单位的卷烟打假工作情况及对其评价意见。
       (5)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合议评分,提出考核评价和整改意见报县卷烟打假领导小组办公室。
       (6)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工作结束后,汇总考核组对各镇和相关单位的考核评价和整改意见,报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将考核结论书面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和县卷烟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被考核单位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可在考核结论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意见,考核组应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并报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8)各镇政府和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考核评价和整改意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考核评分标准由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四、奖惩措施
(一)考核结果优秀的,将给予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失职渎职造成卷烟制假窝点泛滥或被省、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戴上“卷烟制假重点地区”帽子的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
(三)参与、包庇卷烟制假活动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在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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