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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9年度卷烟打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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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2010〕10号
 
 
关于表彰2009年度卷烟打假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县卷烟打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09年度,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烟草专卖局的具体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密切配合下,我县卷烟打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极大地打击了卷烟制假售假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我县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平安连南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发挥各职能部门和各镇政府在卷烟打假工作中的作用,调动相关单位卷烟打假工作积极性,巩固成果,激励先进,推动今年卷烟打假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等15个先进集体和王依灵等34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一年的卷烟打假工作中再立新功,为我县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再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全县卷烟打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
2009年度全县卷烟打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15个):
1、一等奖(4个):县工商局、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县质监局、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稽查大队;
2、二等奖(5个):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公诉科、县人民法院刑庭、三江镇人民政府、大坪镇人民政府、寨岗镇人民政府;
3三等奖(6个):县监察局、县广播电视台、香坪镇人民政府、涡水镇人民政府、三排镇人民政府、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二、先进个人(34名):
县政府办公室:王依灵、邓亚明
县政府打假办公室:黎志锋、潘洪光、潘伟锦
县公安局:张少雄、蓝火、罗绍青、何援朝、李志刚
县工商局:杨志斌、盘建辉、蓝宇飞、陈勇霞、李旭明、陈继平、房八贵
县烟草专卖局:黄柏辉、陈伟刚、罗志雄、赖强方、陈金水
县人民法院:杨石柱、谭丽娟
县人民检察院:唐土生、徐志文
县监察局:罗政威
三江镇人民政府:陈水石
寨岗镇人民政府:潘金才
大麦山镇人民政府:唐二贵一
三排镇人民政府:龙四贵
香坪镇人民政府:房六斤
涡水镇人民政府:房明辉
大坪镇人民政府: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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