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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连南瑶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镇) 复审考核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南府办函〔2016〕96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连南瑶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镇) 复审考核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三江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镇)各项工作,迎接2017年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省级复审考核,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镇)复审考核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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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府办函〔2016〕96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连南瑶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镇)

复审考核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三江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推进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镇)各项工作,迎接2017年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省级复审考核,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连南瑶族自治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镇)复审考核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办公室(设在县卫生计生局爱卫办)反映。联系电话:8665281,邮箱:ln8665281@163.com

  附件:1.连南瑶族自治县迎接广东省级卫生县城(镇)复审考核任务分解表

       2.连南瑶族自治县创建《广东省卫生县城》复审考核

      工作分工安排表(一)、(二)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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