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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志刚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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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2016〕56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刘志刚

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连南瑶族自治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任命:

刘志刚同志为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省市驻连南各

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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