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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黄火兴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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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2017〕18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黄火兴同志

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连南瑶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免去黄火兴同志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省市驻连南各

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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