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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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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办2017〕49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十三五”

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连南有关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

连南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十三五”

规划(2016-2020年)

根据《“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清远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文件要求,为实施好食品安全战略,加强食品安全治理,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安全水平,推动幸福连南、平安连南和健康连南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现状。“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科学监管的理念,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顺利完成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改革,理顺部门间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实现了安全监管无缝衔接,构建起县、镇、村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开展自查自纠行动,完善队伍培训体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坚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十二五”期间,无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我县广大群众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全面形成。“十二五”期间,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地方食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我县食品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职能进行了两次的整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县卫生计生局完成了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与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交接,正式承担起餐饮服务活动的监管职责,并与原县工商局、原县质监局和县经促局等6个部门顺利完成职能交接,正式履行食品生产、流通、酒类经营管理等监管职能,设立了寨岗、香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原县工商局和原县质监局完成合并,实现产品质量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过程统一监管,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全县已聘请城镇社区和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89人,100%的社区和行政村建立了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和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协管员宣传引导、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等工作职责,全方位构建起从县到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确保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2.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运行良好。近年来,我县多次多部门联合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成果显著,各类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完善修订《连南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编制《连南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范和应急操作手册》,多部门联合制定《连南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犯罪案件衔接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不断深入,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明显好转,我县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监管队伍建设有所加强。我县食品监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专项整治行动方面高度重视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如文明执法、严禁执法扰民等,内部积极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置评议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等多种形式开展“正风”行动和公述民评活动,广泛征求单位内部、监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此外,为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队伍能力,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开展了一系列食品、保健食品监管业务培训、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培训、应急管理和行政许可等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培训考勤制度,做好登记,保证培训质量。“十二五”期间,我县在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打造了一支“廉政为民,科学管理,高效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队伍。

4.监督执法成效显著。“十二五”期间,我县食品安全稽查执法合作机制的建立,以及公安机关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的成立,使案件查办取得新的突破,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专项行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四规范”、打假“利剑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发现违规生产经营的单位立刻发出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整改书。“十二五”期间,受理投诉43起,立案283起,结案231起,涉案货值13.1万元,收缴罚没款共97.9万元,严厉打击了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有力地净化和保障了食品安全环境。

(二)面临形势。当前,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在硬件条件、监管能力、监管队伍建设、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1.监管人员不足。一是目前,我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对象数量3000多家,而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编制只有37名,监管人员数量配备相当不足,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食品药品监管效率。由于我县经济相对落后,难以留住人才,而执法队伍的培训需要两至三年才成熟,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同时由于监管队伍专业结构不尽合理,监管一线人员履职的理念、能力和手段与公众的期望有较大差距,专业知识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县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的警力总体不足,存在着无专职民警、兼职民警不固定、身兼数职等问题。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面广量大、事多人少的客观局面,而且工作任务更重更紧、要求更高,执法人员长期超负荷运转,严重制约着监管工作的开展。

2.监管力量仍显薄弱。一是执法装备及检验仪器设备相对不足。特别是新组建的乡镇派出机构,在办公场所、执法装备、快检仪器设备等方面尤显不够。二是执法手段有待更新。随着食品安全风险全球化,食品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新原料、新技术,而监管部门还使用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技术,对食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验证的方法和技术手段比较缺乏。由于制假售假者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有的甚至运用现代科技,掺杂造假、非法添加,导致鉴别成本升高,监管和打击难度增大。技术支撑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监管形势发展的要求,监管方式方法的创新还不能完全适应监管工作的需要,加上食品抽验专项经费匮乏,影响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开展。对食品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进行有效监管存在一定的难度,不能从根本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3.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散、乱、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广泛存在,食品安全基础薄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建设滞后,许多企业特别是小作坊等食品安全投入不足、管理能力薄弱,严重影响食品安全。

4.农村领域监管难度大。广大农村地区食品监管点多、面广、线长,监管任务重,由于执法人员缺乏,只能暂时将执法力量大部分放在县城及镇内。农村食品协管员由于缺乏经费保障和缺少培训,作用发挥有限,我县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5.宣传教育仍需重视。食品安全培训体系尚不健全,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对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仍需加强;不少食品生产经营者文化水平低,食品安全法律意识淡薄,对制假售假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缺乏社会责任感,对监管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基础知识水平薄弱,对于政府相关平台关注度低,要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必须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

二、总体思路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统筹规划、社会共治的原则,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着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和依法治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推进平安连南、幸福连南、健康连南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基本出发点,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实现食品安全监管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驾护航。

2.坚持科学监管的原则。在广泛调研、深入研究基础上,充分了解我县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问题和特点,借鉴国际国内相关地区先进技术和经验,改进监管技术,丰富监管手段,健全监督机制,科学完善我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3.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切实把法规体系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保障,坚持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围绕构建完善的食品监管体制和长效工作机制,规范监管行为,实现对食品监管环节的全程依法监管。

4.坚持社会共治的原则。坚持社会共治,要充分发挥食品监管部门的主导和引导作用;要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帮助企业提高管理素质;要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普及水平,要充分调动第三方监督机构、消费者、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的监督积极性,逐步形成“政府有效监管、企业自我约束、行业加强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5.坚持风险预防为主、防控为辅的原则。树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的科学理念,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交流、预警及处置“五维一体”的风险监测机制。实行日常监管和定期开展风险排查与监测有效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利用日常检查、专项行动和日常抽检等工作找准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控制和有效处置食品安全风险。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无缝对接”的全过程监管网络,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建立诚信管理与风险防控体系,监管措施成效显著;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可追溯体系初具规模;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高;基本建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

(二)具体目标。

1.监管机制健全,监管能力大幅提升。通过五年努力,构建好政府、监管部门及企业三者的责任体系,借助结构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乡(镇、街)监管机构,解决编制不足的矛盾,壮大基层监管队伍。逐级建立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与应急管理水平,促进执法装备标准建设。一是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覆盖所有乡镇(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二是应急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建立起快速响应的应急管理机构和训练有素的人员队伍,并建立起跨部门、跨区域的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三是监管机制支撑能力明显提高。按国家标准评价,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合格率到2020年末可达97%以上,高风险对象可实现100%全覆盖监管。

2.源头防控严密,农产品安全基础显著加强。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完善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控,力争主要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7%,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二是农业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显著改善。至2020年,农业资源利用继续由粗放开发向循环节约环境友好转变,农业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农业单位产值能耗大大降低,化肥、农药等化学试剂的使用逐步下降,实现化肥使用零增长,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5%。加强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做好畜禽养殖场等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至2020年,全面完成禁养区、限养区内畜禽养殖业清理整治,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80%。

3.抽检覆盖率和合格率高,安全食品明显提升。一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抽检。到2020年,食品生产企业抽检覆盖率要达到100%,内在质量合格率要达到97%以上;持登记证食品安全小作坊抽检覆盖率要达到100%,到2020年末,内在质量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二是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快筛快检。按照全省对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食用农产品进行快筛快检,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公示快检信息,依法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充分发挥快检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强化市场准入关,提升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水平。三是流通环节食品抽样和检验覆盖率达到较高水平。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风险品种的抽样和抽检率达到100%。

4.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可追溯体系出具规模。一是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管理完善。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持有有效许可证,持证率达100%,保证企业主体合法。二是充分发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的“抓手”作用。组织和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单位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三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全称监管及网络化监管。结合我县实际,科学划定县、乡镇(街道)食品监管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对食品对农田到餐桌实施全过程监管,尤其对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更严厉的监管。四是可追溯体系出具规模。企业主体责任体系日益成熟,过程追溯不断完善,保证责任落实。建立食品召开制度,保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100%。

5.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0年末,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机制、群防群控机制与投诉举报制度。食品安全知识公众宣传及普法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生产经营单位质量安全意识显著提高,行业协会健康发展,机制完善,行业自律能力明显增强。公众充分发挥参与的积极性与监督作用。在社会共治格局下,实现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总体布局与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科学监管和从严监管理念,实施“两提、三建、四加强”的总体布局,切实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一)“两提”。

1.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十三五”期间,全县建成一支布局合理、业务精良、执行有力的监管梯级队伍。一是主动参加国家、省、市人才培养计划,建设与现代化食品监管相适应的综合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检验人才队伍和监督检查员队伍建设。完善我县镇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充实镇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建设好、管理好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通过制定和落实协管员的聘任管理、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奖惩措施等规章制度,让协管员承担协助执法、排查隐患、报告信息等职能,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体系,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加大培训力度,尤其是加强基层所监管人员法律法规和监管业务技能培训,加强标准化监管队伍建设。

2.提高监管保障水平。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加强基层监管规范化建设,提升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水平。推动镇基层监管所、镇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强化硬件基础设备的技术支撑,以互联网、电子技术为依托,与时俱进更新执法装备与快检仪器等,为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执法装备齐全、专业、先进。

(二)“三建”。

1.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诚信意识,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充分利用公共媒体,及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监管信息。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完善征信系统,逐步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和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黑名单”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实现对失信者的联合惩戒,发挥信用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和督促功能。

2.建设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坚持安全评估和风险预警相结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网络直报系统和预警发布系统,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检测和日常监管,推进快筛快检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消除安全隐患。

3.建设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以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并举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信息及时发布,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能。逐步和完善包括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监管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系统等业务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准备预警、快速反应、全程监控和信息化监管。

(三)“四加强”。

    1.加强建章立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法律法规的完善。从行政执法的可行性出发,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做好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保障。同时,要从全县的角度出发,建立起一系列完整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食品安全舆情掌握处置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监管业务工作指引等,做到“有制度就有流程,有行为就有痕迹”,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实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依法行政,规范监督。

    2.加强转型整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惩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力度,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生产经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执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环节如婴幼儿配发食品、肉制品等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深入开展对农村食品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尤其把食用农产品、水产品作为农贸市场监管的重点品种,从源头上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流向校园,对危害食品安全“潜规则”和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重打的高压态势。在餐饮服务单位实施“明厨亮灶”工作上,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工作方案,切实按照“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法。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加大对农村食品专项整治力度,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3.加强社会共治。按照“着力媒体、接力社群、属地担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思路,加强与新闻媒体交流合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APP等新兴传播媒体,构建多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格局;加强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教,在学校、社区和农村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大科普宣传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健全食品安全网上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批评、建议的渠道,逐步实现政府、群众、媒体等社会力量集合,提高基层监管水平,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4.加强责任落实与协作。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落实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高效统一的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强监管部门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保障食品安全各领域、各环节的全程有效监管;“十三五”期间,大力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镇/街)、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示范店(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食品安全示范群体,发挥典型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

五、重点项目

(一)构建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一是配合建设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平台。协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覆盖食品安全监测、评估、监管、科研等领域的食品安全信息数据平台,完善相关股室的体系架构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实时开展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应急管理、信息发布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并逐步实现与地方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移动终端的实时链接,提高我县对食品安全事故和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通过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在超市、农贸市场等食品销售点推广扫描产品二维码的简易快捷的监管方式,实现对县内食品经营主体和单位的信息化监管。二是运用监管信息系统。依托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智慧食药监”建设平台,开发“云”监管系统,运用手机APP搭建电子档案平台,实现对餐饮行业的日常监管。同时,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现有统一数据中心的基础上,协助完善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新型数据中心,融合食品安全信息系统、食品检测评估系统和食品安全投诉服务系统,最终形成“一个中心、三大平台”的监管格局,并与省级食品监管数据中心相衔接,覆盖各镇(街道),形成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四级信息化系统。

(二)完善食品安全检测及评估体系。一是强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着力统筹管理,不断完善监督检查与抽检结合机制,统筹安排全年监督抽检工作,突出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质等安全性指数以及舆情监测、监管发现问题尚无标准项目,增加高风险品种抽检频次,如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饮料、婴幼儿食品等高风险食品每季度抽检一次,蔬菜、水果、畜禽肉等鲜活食用农产品每周抽检一次,大力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命中率、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处置率。合理安排抽检经费的使用进度,确保顺利完成年度抽检任务。提高抽样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强化抽检结果及处置情况的跟踪与公布,确保及时、准确、规范地向社会公布。加快推进监督抽验信息化建设,建设覆盖各个环节的监督抽验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有效应用。

(三)建设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体系。实现政府、企业、消费者、媒体、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共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途径。加强社会宣传引导,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多方联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工地和农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安全消费、主动监督,并积极参与相关志愿服务等活动。拓宽有效投诉举报渠道,将12331投诉举报、行风政风热线等诉求渠道纳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通网络监管平台(如微信互动、微博举报),除定期推送信息外,平台还具备查询和互动功能,用户可利用文字、语音等多种方式,与政府监管人员交流互动,并可随时随地举报违法违规现象,同时保证举报安全、举报有效,实施多渠道监督。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和采用信用评级手段,一旦食品安全举报事件得以证实,按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实行信用评级和“黑名单”公布制度,并建立起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之间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信用信息数据库,形成食品企业诚信生产经营。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安全监控等方面的培训。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营造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受益的共治氛围。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保障规划落实。组织实施“十三五”规划,事关食品监管工作全局和监管事业长远发展。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建立规划落实责任体系,对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制定实施规划的总时间表,将规划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推动规划的整体实施。

(二)深入宣传,培育安全意识。广泛借助各类传统及新兴媒介,通过网络传播、媒体发布、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教,重点在学校、企业和农村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鼓励公众参与食品监督。健全食品安全网上投诉举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批评、建议的渠道,推动设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举报电话,健全有奖举报制度,建立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协管员队伍建设。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畅通政府与新闻媒体信息交流渠道。

(三)创新机制,确保经费到位。对所提出的规划项目应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加大食品管工作财政投入力度。加大对食品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提供相应资金保障,确保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四)优势互补,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现有检验检测机构的设备配置,提高检测能力。积极培育和引导第三方检测机构建设,引导发展独立、公正、权威、公信的检验检测服务业,实现第三方机构和只能部门检验检测机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结果互认、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五)严格考核评估。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规划任务。要把本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和各镇政府的考核评价内容。县食安办牵头对本规划执行情况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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