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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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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办函〔2018〕22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县春季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猪、牛、羊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和防控工作,确保全县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及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按照省、市关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抓好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加强强制免疫、综合防控和监管,全面推行常年免疫,确保我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春季是各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关键时期,尤其是今年出现山羊布鲁氏杆菌病疫情和人感染布鲁氏杆菌病病例,各镇和县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好人员调配、统筹安排防疫经费、防疫物资储备和免疫注射等方面的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一)防疫目标和重点。

1.认真做好应免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工作;

2.认真做好应免牛、羊和猪口蹄疫强制免疫工作;

3.认真做好山羊布鲁氏杆菌病和小反刍兽疫免疫工作;

以上工作应做到应免尽免,使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

(二)春防时间安排和要求。

1.春防工作2月22日启动,5月10日结束。

2.春防物资筹备时间:2月22日-3月10日。

3.集中免疫时间:3月10日起全面开展免疫接种工作,5月5日前完成集中免疫工作,5月6日-10日开展查漏补缺和补免工作。

4.动物防疫要求:在动物防疫过程中,规模养殖场按照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做到“五统一”“五到位”和“五不漏”要求,即:统一疫苗、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评价免疫质量;物资到位、宣传到位、质量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和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防疫要求,组织实施动物防疫工作。各镇畜牧兽医部门要切实做好防疫人员组织调配、疫苗与消毒药品的组织供应、防疫技术指导和监督等工作,确保免疫质量达到规定要求。县畜牧兽医部门具体负责全县口蹄疫和禽流感等疫苗的组织供应和调运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工作责任。

1.镇、村(居)委职责:做好动物防疫的宣传工作,在防疫期间,户户留人,主动配合,使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不留死角;安排专人,协助配合,使防疫工作顺利开展;每个村(居)防疫结束后,造册登记表必需由村(居)委会签字盖章认可。                                  

2.动物防疫人员职责:坚持实行散养畜禽集中免疫与月月补免相结合;规模场按照程序免疫的做法,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畜禽免疫水平常年达到国家标准。落实好综合防控措施,全面普查摸清疫情状况,广泛宣传普及防控知识;完善防疫档案,做好查漏补缺,确保我县清洁无疫,保障畜禽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严遵规程,完善免疫档案。一是做好防疫工作记录记载。做好疫苗、消毒药品、免疫标识等防疫物资发放登记。二是规范免疫档案。根据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管理办法》的规定,各镇应按“一村一册”的要求,建立完整的逐户、逐场免疫档案,做到免疫有案可稽、有据可查。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材料。免疫结束后,各镇做好有关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文字总结材料,并于2018年5月15日前报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十三楼科技农业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662364)。

(五)加强检查,及时考核。春防工作结束(2018年5月15日)后由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到各镇实地检查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结果列入各镇农业农村工作年终考评,并上报县人民政府。

                           连南瑶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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