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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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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府〔2018〕16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

工作的实施意见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2017〕101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清府〔2017〕89号),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和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落实和完善政策。探索制定重大项目带动就业和人力资源供需评估机制,把抓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作为就业工作的主线,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现行各项就业创业补助政策,加强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连南实际,研究出台县级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办法,进一步修改完善《连南瑶族自治县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提高劳动者政策知晓度。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政策水平,促进本县人力资源在市内县域之间自由流动。完善就业统计监测制度和指标体系,建立县人社、统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增强就业形势研判科学性(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人行连南支行等负责)

二、进一步优化“双创”环境

(二)大力营造创业氛围。结合省市“创业冲锋号”等创业创新大赛,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创业之星”大赛活动,加强宣传组织工作,选派人员参加“创业冲锋号”等创业创新大赛,对获得优胜的参赛项目给予扶持和奖励,支持创业大赛项目与创投资本对接。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创业创新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农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等负责)

(三)降低创业准入门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持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按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改革部署,持续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切实减轻商事主体开办企业的跑动环节,降低开办企业的制度性成本;进一步释放住所资源,推动更多市场主体到我县注册发展。开辟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绿色通道等等,支持其扩大经营规模,创造就业空间。创新监管方式和执法手段,加强就业创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县市场监督局、县经济发展局、县编办、县财政局等负责)

(四)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共同支持新兴业态发展,符合条件的新兴企业可享受现行财政、信贷、创业就业、吸纳就业扶持、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探索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产品和服务。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会保险等制度,指导新兴业态企业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暂未符合条件的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可按照规定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增强吸纳就业能力,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推广“创新券”。(县经济发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地税局、县科技农业局、县国税局等负责)

(五)打造创业创新平台。加快创业载体建设,支持省、市、县共建区域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发挥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创业孵化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购买或租赁闲置厂房楼宇、过剩商业地产、老旧商业设施、仓储设施建设返乡创业园、乡村旅游创客基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创业载体,形成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业创新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和孵化能力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提供高质量的创业增值服务。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推行项目推介、创业培训、专家咨询、担保贷款、证照办理、政策扶持“六位一体”的创业服务模式。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可适当延长孵化周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科技农业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负责)

(六)进一步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坚持创业与就业相结合,深入实施“创业连南”行动计划,组织实施《连南瑶族自治县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积极实施创业促就业工程,劳动者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实现创业人数大幅增加。县财政每年要做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金、贴息等列入预算计划,落实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安排。健全县同级财政承担代偿机制。(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发展局、县科技农业局、县国资委、人民银行连南县支行等负责)

(七)预防调控失业风险。进一步落实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政策。稳妥安置去产能企业职工。加强失业动态监测预警,选取有代表性的 10家企业纳入失业动态监测范围,及时化解失业风险,完善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落实企业裁员报告制度。(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发展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县统计局等负责)

三、统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八)引导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依据省、市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高校学生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上述补贴或奖补所需经费按规定从省、市、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推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纳入求职创业补贴范围,及就业见习补贴范围扩大到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工作。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提高服务效率及服务水平。加强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扩大就业见习岗位规模。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工作台账,定期采集更新数据,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组织部、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团县委等负责)

(九)促进复退军人就业创业。认真做好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围绕市场需求和复退军人特点,积极开展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创业孵化活动,提高就业创业成功率。(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编办、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等负责)

(十)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结合精准扶贫,进一步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加强分类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有针对性提供岗位推荐、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扶持专项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实现“动态消零”。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运用扶贫再贷款优先支持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及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大力发展“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按其吸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所需资金从省、市、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建立技能精准扶贫对接机制,开展贫困家庭学生入读技校专项帮扶,实施贫困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制度。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推进就业服务均等化,探索有条件的地区为在农村常住并处于无地无业状态的劳动者在农村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其中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强化公益性岗位统筹开发和归口管理,政府部门投资或扶持开发(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应按年度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招用计划,按不低于招用计划40%的比例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密切关注女性平等就业情况,促进妇女、残疾人等公平就业。按省的要求,2018年前建成自主择业信息平台,2020年前建成公共就业创业大数据库推动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交互验证,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2018年底前完成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工作。加快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支持配合建设清远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就业创业服务项目清单和实施办法。(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财政局、县科技农业局、县旅游局、县市场监督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人民银行连南支行等负责)

四、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十一)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特色载体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定位明确、各有侧重、相互支撑的特色人才培养载体。按照省、市的部署,探索创业培训与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区域产业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推进校企双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模式,对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支持企业结合产业发展和岗位需求定制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省、市、县相关专项经费列支。(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负责)

(十二)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进一步抓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实施“四项专项”培训计划即: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和金坑片区劳动力培训专项计划;二是全县旅游服务行业实用技能培训专项计划;三是家庭服务行业职业能力专项培训计划;四是叉车、挖掘机等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培训计划。大力创建市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重点创建一个瑶绣技能大师工作室,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专业技能和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重点加大家庭服行业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推动开发就业。引进资源丰富、教学质量好、就业率比较高的培训机构在我县进一步开展家庭服行业培训工作,落实好我县家庭服务行业精准开发就业服务专项补贴政策,进一步打造好“瑶山月嫂”和“瑶山养老护理员”培训就业品牌,加快推动我县家庭服务业协调发展,不断提高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努力城乡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探索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在现行职业培训补贴直接补贴个人方式基础上,可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点和自治县的实际情况,创新培训组织形式,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接补贴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财政局等负责)

五、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镇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明确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就业工作第一责任人,完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将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要将新增就业岗位和控制失业率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密切配合,尽职履责。进一步发挥各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统计局等负责)

(十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县财政要设立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当前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合理安排资金。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不少于 100 万元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用于就业创业工作。根据省的有关规定,研究探索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进一步增强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功能。(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科技农业局、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人民银行连南分行等负责)

(十五)加强统计监测和形势研判。完善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业等统计监测指标。扩大就业数据信息来源,加强就业数据与宏观经济数据的比对分析,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就业监测,为加强形势研判、落实完善政策、实施精准服务提供有力支撑。(县统计局、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发展促进局、县科技农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招商局等负责)

(十六)狠抓政策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强化督查问责和政策落实情况评估。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对抓落实有力有效的,加大政策和资金倾斜力度,适时予以表扬;对大胆探索、担当尽责、不谋私利,但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难以预见因素出现失误或错误的,可容错免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县监察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负责)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有关部委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

       纪委办公室,县人民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有关人

       民团体,省、市驻连南有关单位。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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