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坪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坪府〔2019〕1号
关于印发《大坪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大坪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坪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2日
大坪镇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连南瑶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规定,认真做好连南瑶族自治县大坪镇各隐患点地质灾害隐患的防治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方针,建立健全大坪镇各隐患点防灾责任制和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和临灾、发灾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概况
(一)地质灾害特点。经2017年详细调查,全镇共消除地质灾害点2处,新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目前全镇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分别为:军寮村一组地质灾害隐患点、牛路水古里更地质灾害隐患点、大掌旺洞表达地质灾害隐患点、大掌代间地质灾害隐患点、大古坳小学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大古坳板洞六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发生地域划分,军寮村1处,牛路水村1处,大掌村2处,大古坳村2处。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时期。镇每年的主汛期在4月-10月。结合近年来地质灾害发生发展特点,5-6月份可能是全年地质灾害最严重时期,阶段性、局地性的灾害性天气可能较为突出,应注意山地丘陵区强降雨引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降雨集中期可能引发群发性、突发性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镇属各有关部门、村委会要认真研判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充分估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艰苦性和复杂性,深入分析地质灾害的成灾规律,认真总结多年来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和应急避险的经验教训,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二、隐患点防范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大坪镇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国土所、派出所、民政办、经济办、农业办、供电所、财政所、卫生院等部门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副总指挥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委会成立地质灾害应急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任担任,成员由村民小组长、监测员组成。指挥部负责在遇紧急状态、临灾、发灾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疏散人员、抢险救灾等工作。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后,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在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竖立警示标志牌:由大坪镇人民政府在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竖立地质灾害警示标志牌,并在崩塌范围设置警示标志。
(三)落实隐患点防治责任制。隐患点防治责任单位为大坪镇人民政府;直接责任单位为各村委会;第一责任人为大坪镇主管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直接责任人为各村委会主任;监测责任人为各村委干部。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督促监测责任人做好隐患点监测工作,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定期开展隐患监测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第一责任人和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报告,遇危急状况可先行启动应急预案,发布预警信号,组织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监测责任人应按照要求定期开展隐患点监测,并将监测记录报送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凡收到三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或遇局地灾害性强降雨天气时必须加密监测与巡查频率,发现异常情况应第一时间向隐患点防灾责任人村委会主任报告,也可越级向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或镇政府报告,遇危急状况可先行向受威胁群体发布预警信号,督促受威胁人员迅速疏散至安全地带。
(四)加强部门分工协作,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遵循“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原则,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与应急管理工作;加快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在汛期前和汛中,组织相关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包括临时居住点)和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进行排查和巡查,加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一方平安。
(五)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力度,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利用“4·22世界地球日”认真开展宣传活动,会同科教部门,邀请县国土部门专家学者开展科普教育,通过报纸、广播宣传和张贴宣传画、培训等方式,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应急处置知识,使地质灾害防范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切实提高干部群众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三、应急处置
当发现隐患点异常变动,出现危急状况时,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应急处置包括启动应急响应、发出预警信号、组织人员疏散等。
(一)应急响应。该隐患点如有发现如下一项前兆的:
①崩塌的前缘掉块、坠落,小崩小塌不断发生;
②崩塌的脚部出现新的破裂形迹,嗅到异常气味;
③不时偶闻岩石的撕裂摩擦错碎声;
④出现热、氡、气、地下水质、水量等异常;
⑤动植物出现异常现象。
可能发生灾情时,或收到隐患点区域达四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时,应迅速发布预警信号,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后,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迅速赶赴现场,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织疏散人员等应急处置工作。
遇危急状况,有可能发生灾情的情形时,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在向镇政府或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报告的同时,可在本隐患点影响范围内先行发布预警信号,督促受威胁人员迅速疏散至安全地带。
(二)预警信号。各隐患点地质灾害预警信号为急促的哨子声。
(三)人员疏散。当各隐患点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在隐患点威胁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必须马上按照“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规定的路线向安全地带撤离,撤离顺序按照:先人后物;先老人、妇幼,后青壮年。人员撤离后,镇地质灾害指挥部应指定人员对现场进行清查,检查是否仍有人员滞留在房屋内,对仍滞留在房屋内、行动不便或不愿撤离的人员,要迅速采取措施将人员撤离至安全地带,对拒不撤离的,可采取强制措施将其疏散至安全地带。
(四)疏散路线。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人员撤离到临时安全的安置点。
四、人员安置
当哨子预警信号发出后,大坪镇人民政府、各村立即组织潜在威胁地带的群众撤离到隐患点的临时安全安置点。
(一)临时安置点的设立:隐患点临时安置点设在安全区域。
(二)安置措施:由大坪镇人民政府派出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安排被安置人员的吃、喝、穿问题;派出供电部门解决用电问题;派出农业部门工作人员解决用水问题;派出医疗部门解决解决住宿地卫生防疫问题等。
五、抢险救灾
当灾情发生后,在大坪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立即启动大坪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立即开展抢险救灾,抢险救灾次序先人员后财物。同时,将灾情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根据灾害情况,确定启动《连南瑶族自治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