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县经发局>> 正文内容

转发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时间: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访问量:- 【字体: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2025年版)》的通知

 

发改体改规〔202546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自即日起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22312日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  务  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416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pdf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