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稻丰谷花园住宅区命名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清远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经连南瑶族自治县地名委员会初审,下列住宅区名称符合命名规定。
命名名称:稻丰谷花园
四至范围:东:连南县民族小学,南:农田,西:无,北:西北山公园。
公告之日起15日内社会各界对此住宅区命名无异议的,我局将进行批复。如有异议,请联系连南瑶族自治县地名委员会,联系电话0763-8666713。
特此公告
连南瑶族自治县地名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