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 南
)应急罚〔 2020
〕1号 | 东莞市标奇广告有限公司承接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清远连南支行营业室标识采购安装项目“3.9”致一人死亡事故案
| 东莞市标奇广告有限公司 | - | 杜淦湖 |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2.未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3.随意使用没有带防护罩的电动打磨机进行切割作业;4.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管理松散,现场安全管理 缺失。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处予罚款。 | 自动履行,2020年9月12日 |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