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医保局“四保障”促进2023年医保征缴工作扩面提升
每年的10月-12月,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期,根据《清远市医疗保障局清远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连南医保局结合本地医保征缴的实际,“四保障”促2023年医保征缴工作扩面提升。
一、2023年医保征缴标准
(一)缴费材料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辖区内托育机构的幼儿、幼儿园、中小学或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 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共 619 元)。
(二)持有本市辖区内居住证(含港澳台户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 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共 619 元)
(三)非本市户籍且不持有本市辖区内居住证的居民(学生除外),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69元。
二、征缴工作面临新问题
基本医疗保险是自愿参保原则,虽然各级财政对个人参保的补贴占大头,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县参保率仍然达不到100%。
(一)部分城乡居民对逐年提升的保险费用有不理解心理。
(二)非本地居民对于缴费标准不一致持不认同意见。
(三)小部分群众参保意识不够、仍抱侥幸心理拒绝参保。
三、“四保障”应对新形势促扩面征缴
(一)强化组织保障。定期召开医保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强化措施、统筹协调。建立每周报告制度,要求各镇安排专人跟踪,每周收集征缴工作情况,督促各镇加快工作进度。
(二)强化宣传保障。通过召开县、镇、村三级征缴动员工作会议,宣传宣讲医疗保障政策,发放宣传册、宣传品,与群众面对面、心交心,解答政策疑惑、化解心中难题。将电子宣传资料,发送至镇、村征缴微信群,让医保工作者进一步熟悉政策、宣传政策。
(三)强化业务保障。组织镇村医保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解医保保政策,实操培训,解决系统技术方面的操作难题。构建县级业务骨干与镇村医保工作人员的沟通桥梁,组建工作群在线解答疑难问题。
(四)强化凝聚合力。医保与税务、社保部门紧密衔接,形成了税务部门每周一至周五将系统数据传输给医保经办部门,医保部门比对,掌握真实情况的数据报送机制。加强与镇村帮扶人员的对接,组织帮扶责任人一对一跟踪指导协助挂扶村参保对象参保缴费,与村干部包组包户上门催缴,形成了多管齐下的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