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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安排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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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粤财行〔2024〕100号),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下达连南315万元。经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十六届第105次常务会议决定,同意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15万元安排用于涡水镇村内道路修复项目和涡水镇林下中草药(灵芝)种植项目(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安排金额(万元)

1

涡水镇村内道路修复项目

涡水镇人民政府

195

2

涡水镇林下中草药(灵芝)种植项目

涡水镇人民政府

120

  现将连南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安排给予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21日至2024年12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电话:0763-8662538。

  地址及邮编:连南瑶族自治县府前路,513300。


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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