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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麦山镇上洞村西洋菜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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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大麦山镇上洞村西洋菜种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收悉(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粤财行〔2025〕38号)等文件的要求,2025427日,民宗局会同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原则上同意所报项目实施方案,并就有关事项

批复如下:

  一、项目批复情况

  (一)项目实施地点及组织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上洞

  组织实施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场地平整、生产道路建设、水渠工程、灌溉配套设施

  (三)项目投资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141.63万元

  (四)建设期限

  6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

  二、资金管理

  你镇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广东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1119号)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管好用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三、项目建设要求

  1.严格执行项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和安全保证制、公示公告制、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督,全面加强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和公示公告。

  2.严格按照批复建设内容要求及时组织实施,所批复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及地点不得随意调整。若有特殊原因确需进行项目调项的,要按程序报批和备案。对因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实施和未及时调项的项目,资金指标将被收回国库重新安排项目。

  3.切实做好项目开工前期准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项目开工率和资金报账工作,确保批复项目于2025年12月完成建设任务及初级验收工作。

  4.项目形成的资产须明确产权归属,按规定做好确权登记,落实管护主体与管护措施,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了监管责任和管护义务,落实管护制度,完善项目经营方案、收益分配方案和建立利益联接机制。确保项目资产持续发挥经济效益,确保资产不流失、不闲置。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批复的项目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项目进度向级财政局申请支付资金,不得以拨代支,不得虚列支出,不得超进度拨款。项目实施过程汇总,你镇要及时将项目进度信息和资金报账进度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便各级乡村振兴部门对项目进行统计监测。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组织进行初级验收,验收合格后保报民族宗教事务局,由组织验收。

  2.要严格按照项目档案管理要求,收集整理项目档案,包括各种文字、图表、报表、账册、凭证、声像和照片,做好项目实施全程记录工作,便于项目总结和迎接国家、省、市级检查和级验收。

  3.要在项目区项目位置设立项目实施前、工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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