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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汉森用地分宗的公告

时间: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字体:

罗汉森于2002年1月10日领取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南府国用(2002)字第18261476号,使用权面积207.49平方米,坐落在连南县三江镇民族二路原县汽水厂内,现申请将该宗地进行分宗。经测绘核实,其宗地案号202303055-1面积为103.745平方米、宗地案号202303055-2面积为103.745平方米,四至界线与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界线有所改变,现对罗汉森的用地界线按宗地案号:202303055-1、202303055-2予以公告分宗。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5月19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现状予以调整宗地界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县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7楼确权登记股

联系电话:8663577、8662737

附件:202303055、202303055-1、202303055-2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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