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的令
关于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的令
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级林长,各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全国“两会”至清明节期间,我县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空气干燥、无降水,期间天气以多云到晴为主,森林火险等级高。瑶汉两族于三月期间均有上山祭祀习俗,燃放烟花爆竹、烧纸钱、烧香烛等民俗用火剧增;同时,现属春耕生产季节,林区、林区边缘地带烧田基草、烧果园草等农事用火较多;加之我县受前期多轮冷空气影响,林区植被枯黄、落叶增多,可燃物不断累积、中幼林和针叶林偏多,森林自身抗火能力较差。综合考虑天气条件、林情、人员活动、野外火源等因素,预计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我县大部分地方森林火险等级为高火险至极高火险,森林防灭火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我县森林防灭火形势平稳,扎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县林长办决定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是森林防火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县各级林长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森林防火各项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各级林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深刻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峻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坚决破除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针对本地清明期间的火险形势和人群流动规律,采取超常规措施,做到科学研判、周密部署,全力做好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防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至清明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各级林长办要讲政治、顾大局,做到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确保全县在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序推进,坚决杜绝森林防灭火工作出现空档缺位和衔接疏漏。各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亲自部署、亲自统筹、亲自落实、亲自督导,确保组织、责任、队伍、经费、设备、措施“六到位”。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指导,落实好网格化管理,充分结合“林长制”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全面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体系,构建村级林长、基层执法员、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为主体的管护机制,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灭、责有人担”,将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到乡镇、到学校、到村(居)委、到村小组,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和宣传发动到干部职工、到家到户、到广大人民群众,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
三、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全国“两会”和清明节前,各级林长办结合《连南瑶族自治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2021年森林特别防护期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森防指〔2022〕17号)以及《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四条“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等文件要求,发布《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通告》或《禁火命令》,制定《清明扫墓森林防灭火工作预案》,大张旗鼓地开展“严防森林火险 守护绿水青山”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村(居)委、到学校、到村小组、到户到人,特别要传达到全县公职人员以及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求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好头、树好样,做文明祭祀、安全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城乡居民。各镇及村(居)委要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整个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第一项任务、第一个环节来抓,通过召开村民小组长清明节森林防火安全动员会,组织村民签订《清明扫墓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持续通过横幅、海报、电视、广播、报纸、短信和两微一端(微信、微博和客户端)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安全祭祀,鲜花祭祀等形式祭祖。公安森林部门发挥森林火灾侦破案件警示作用,利用微信、抖音等新载体广泛传播因扫墓烧香烛纸钱、燃放鞭炮引发森林火灾的反面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提高群众清明节扫墓用火安全意识,使“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深入人心。
四、严格火源管控,严防山火发生
各级林长办要在全国“两会”至清明节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地落实《广东省森林防灭火“阳山经验”工作指引》《广东省基层森林防灭火十条硬措施》《连南瑶族自治县2022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的各项防范布控措施。一是设立森林防火临时检查站和鞭炮临时燃放点,规范进山人员的进山登记、扫码、留置火种和鞭炮。二是督促护林员携装巡查,巡护率达到100%以上,要求护林员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对重点林区、重要路口、重点人群要严防死守。森林火险橙色、红色预警天气期间,组织村干部、护林员、网格员成立巡查三人小分队,携装巡查,制止野外用火。三是在重点坟区建设固定的、或开设临时的集中燃放点,设置警示标牌,开设防火隔离带。四是对山边林内的神坛社庙周边杂草等可燃物清理干净,消除隐患和放置灭火水桶等。五是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对在售烟花爆竹进行就地暂时封存,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进行全面清理。六是推广在检查站(哨卡)用礼炮与群众置换鞭炮的做法,引导群众改变用鞭炮扫墓的习俗。七是采取“人盯人”上山监管扫墓的做法,劝导、监督群众文明祭祀、安全扫墓;八是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面检修,确保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系统正常监测。
全国“两会”与清明节假期期间,各级林长办和应急、林业、民政部门要调整节日休息时间,县、镇林长要组织干部职工到挂点村(居)委,村(居)委干部要组织村民代表、村中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全面开展包山头、守路口、巡坟头;严防死守,控制纸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山,坚决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严防发生森林火灾。对拒不执行管理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并处两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各级林长办在全国“两会”和清明节期间要严格执行全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领导带班和值班工作,县林长办将对镇、村森林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情况进行抽查,确保火情信息畅通。各镇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允许迟报、瞒报、谎报火情,每宗森林火情火灾都要及时书面报告。清明节前,县、镇森林防灭火办要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行节前动员,检修好、补充好各种扑火机具和物资。清明节期间,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靠前驻防、携装巡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林长要快速反应,靠前指挥,统筹力量,重兵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把森林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六、加强组织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各级林长办要严格执行《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如因责任不落实、部署不到位、宣传不到位、防范不到位和处置不到位,造成森林火灾发生,将按以下办法严肃追究责任,情节和损失严重的,提请监察委予以问责,并纳入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扣分内容。全年累计,乡镇森林火灾受害率超过0.9‰的,年度林业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不予评先评优,对镇级林长给予约谈,对乡镇分管领导给予诚勉谈话。村(居)委发生1宗森林火灾的,对该村(居)委给予通报批评,对村级林长给予提醒注意;发生2宗的,对该村(居)委给予黄牌警告,对村级林长给予约谈;发生3宗的,对该村(居)委年度工作不予评先评优,对村林长给予诚勉谈话。党员、公职人员在参与清明扫墓时因疏于管束家人、不配合检查等引发森林火灾或其他不安定因素的,提请纪委监委予以从严从重问责。
连南瑶族自治县第一林长:闵飞
连南瑶族自治县林长:房志荣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