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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2年连南瑶族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笔试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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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工作变化情况,经研判,决定启动2022年连南瑶族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及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安排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10楼。

  二、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2022年8月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田家炳民族中学

  笔试考核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报名与笔试有关要求

  (一)自查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报名前,请各考生登录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查看2022年7月1日发布《2022年连南瑶族自治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中的有关岗位需求、招聘条件和报名材料要求,自查本人是否符合有关条件。

  (二)现场报名现场发放准考证。考生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录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招聘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疫情形势和防疫要求动态调整,请密切关注清远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如因突发疫情,按防控要求需要延期的,将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四)对考生实施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的考生: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进入考场时间为准,检测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

  2.不得参加考试的考生: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五)考前准备事项

  1.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清远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考前7天内考生要关注微信公众号“健康广东”每日发布的“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如果属于“三天两检地区一览表”所列地区人员,需在当地完成三天两检,并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六)考试期间管理要求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提前到校进行体温检测,在入口处自觉按一米线排队,必须手机扫场所码,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凭证(电子或纸质),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如需要三天两检的请出示检测记录打印截图或纸质凭证。考生车辆及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考点外停车位不多,请恰当选择交通工具。考试正式开始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2.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相关处置。

  4.考生进入考点后,须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减少面对面交流,需要交流时保持1米以上社交间距,并在考试完成后及时离场。

  5.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其他

  1.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请考生自行打印填写,并按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其他电子身份证、照片不能作为身份凭证。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有疑问,请致电0763-8665851。

  附件: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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