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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职能

时间: 来源:县民族宗教局 访问量:- 【字体:

根据《中共连南瑶族自治县委 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南瑶族自治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19〕1号),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列入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序列。

主要职责为:

(一)参与研究草拟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及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

(二)研究民族地区改革与发展有关问题以及少数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推荐、培养工作。

(四)负责宗教行政执法,对宗教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五)指导宗教团体和寺庙宫观等的管理,协助做好全国和省、市级重点文物寺观的修建和保护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级宗教团体负责人的选拔推荐、培养工作。

(七)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府前路行政综合大楼30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0763-8662538

负责人姓名:房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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