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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时间: 来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访问量:- 【字体:

  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机构

  (一)办公室( 行政审批股)

  组织协调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访、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协调办理。承担宣传、督办、政务公开和机关后勤等工作。起草重要文稿,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制工作计划,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和法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劳资、离退休人员服务、扶贫、关工委、党务、工青妇、档案、保密、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财务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审核本局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实施的监督和评估。

   二)建筑和消防管理股

  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对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招标投标、造价咨询等建筑行业进行市场监管;监督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建设监企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执行。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本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违法违规查处工作。负责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依法监督和管理本县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工作,审查招标文件,监督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监督本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设计行业管理、工程技术和建筑节能减排管理。负责对全县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本县工程绿色建材、散装水泥、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新型墙体材料和新型建筑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宣传推广、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商品混凝土工作。

  负责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消防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过程管理。

  (三) 房地产和物业管理股 (住保办)

  拟订住房和房地产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住房和房地产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的行业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县物业服务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和管理本县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工作。负责本县房屋租赁和房地产中介行业的市场监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法规政策,拟定本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政策措施并指导落实。监督管理本县城镇既有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拟订本县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措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县级财政住房保障资金使用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本县的城镇保障性住房。

  (四)城乡建设股

  拟订本县村镇建设的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本县宜居城乡和绿道网建设工作,参与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指导本县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建设。负责指导本县的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指导本县村镇建设工作。统筹、指导本县农村房屋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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