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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

时间: 来源:县城管局 访问量:- 【字体: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新闻宣传、信访、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管理、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服务、扶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负责本局各项资金、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编制和审核年度预(决)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监督、内部审计工作。

  (二)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行政审批股

  编制城市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拟定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标准、户外广告、门面招牌设置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拟定县城景观灯光、户外广告设置规划,重要区域的景观灯光、户外广告设置布局方案。指导协调城市照明工作和城市楼宇景观亮化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户外广告、招牌等的设置、审核、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行业服务经营单位的管理、监督。指导、监督市容和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指导、监督全县餐厨垃圾、生活垃圾、粪便、建筑余泥渣土等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处置活动。指导、监督镇开展餐饮行业油烟治理。指导、监督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调整、征收工作;负责市政道路及其配套设施、城市桥梁、城镇燃气等相关行业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城镇燃气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和燃气管网配套工作。参与审核燃气行业有关调价方案。开展城镇燃气许可后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天然气输送管道保护、燃气使用的安全宣传工作。负责县辖区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管理项目的监管。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城市公共资源的综合开发、合理利用、特许经营和招标出让工作。负责组织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县城市政项目规划设计建设方案的审查、监督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和移交管理。编制城市公园和园林绿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相关政策措施,拟定相关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等相关行业的管理。负责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绿化用地标准审核。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的验收。负责城市各类绿地检查、监督、验收和指导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县城公园(广场)的管理和整治。指导、监督公园举办活动及公园内商业服务设施的设置和管理。指导监督县辖区园林绿化、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城市道路附属绿地、公园绿地临时占用,以及园林绿化占用、砍伐、迁移的行政审批;全县城镇燃气行政审批;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行政审批;占用城市道路行政审批;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行政审批;挖掘城市道路行政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行政审批;城市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处置(排放)核准行政审批;户外广告、门面招牌、灯箱设置的行政审批。

  (三)法制和督察宣教股

  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城市管理监察、城市的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活动、交通运输秩序行政执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负责对单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文稿与单位管辖的复议、诉讼、国家赔偿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组织单位有关行政案件的听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县辖区行政执法工作。协调、监督执行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的督察工作。负责研究、完善考核考评制度。组织实施全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秩序行政执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考评工作,定期通报和公示考评结果,监督、考核、评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状况以及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职责的情况。会同县财政部门发放和收缴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奖罚金。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执法督察工作,负责对队容风纪、执法效能等进行督察;对单位不文明执法、不依法执法、不履行法定职责等行为进行督察;催督办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重大案件与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等工作。组织开展执法质量的考核、监督工作。负责有关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承担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股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执法工作。负责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管理、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对违反相关城市建设、市政实施管理以及受委托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监察,立案、取证、材料审核等查处处理。对一般案件进行处理,对重大案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五)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股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市场的综合执法和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负责对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监督工作,对处罚不当或应作为而不作为的事项进行纠正或直接处理;负责对文化市场及文化市场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的日常工作。对全县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管理行为实施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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