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负责人:陈清
办公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府前路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联系方式:8484072
邮政编码:51330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贯彻执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并指导、参与和检查落实。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调查、掌握、分析、预测社会治安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参与对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参与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的侦破、处置;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四)负责枪支弹药、民用爆破器材、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负责公民出入境的管理工作。
(六)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对机动车辆、驾驶员实行管理。
(七)做好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以及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指导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八)负责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九)负责监管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治安联防组织和经警队伍的建设。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对来本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一级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