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
负责人:房远宏
办公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商业城文明街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联系电话:0763-8662851
邮政编码:513300
主要职责:
(一)拟订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性社团、县组织的跨县(市、区)社团、涉外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违法或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流浪乞讨等7种人员的社会救助工作和收容送遣,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救助工作,指导救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落实老年人福利和特困老年人救助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职责,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五)研究和修订全县行政区域规划,负责行政区划、 负责县、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镇、村行政区划界线变更。负责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行政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
(六)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审核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及规范地名标志和管理工作。
(七)拟订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婚姻登记管理,指导婚姻服务机构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指导推动婚俗改革工作。
(八)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九)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福利生产企业和城镇社区福利工作。
(十)组织拟订“双百工程”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负责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指导社会慈善捐助工作。
(十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要求,依法负责民政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