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瑶族自治县大麦山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大麦山镇党委、政府设下列6个综合性办事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队、自然资源所: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及人大的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调研、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本镇重大事项和中心工作任务的分析研判,流转督办;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等工作,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镇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办理政协委员议案等工作;负责依法管理本镇区域内民族、宗教、统战方面的各项事务;协助县直有关部门开展本镇辖区内涉及统战、侨务等方面的事务;统筹“数字政府”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群服务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和统筹挂点联系村工作;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负责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拟订辖区内的经济、产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负责协助辖区内重大的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工业统计等工作,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参与科技创新工作,协助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发引进;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承担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政府性收支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各项财政性资金使用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政策法规,协助做好城市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负责做好重点项目管理和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开展对居委会、业委会等的指导、服务工作,落实居住小区综合管理。协助有关部门依法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管理等工作。
(四)农业农村和百千万工程办公室。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百千万工程、移民、农业、水利、渔业、畜牧业、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制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措施意见。负责农业农村公共信息服务、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等工作;负责农、畜、渔业等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市场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农业统计、农业发展、产业培育、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村宅基地审批等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基本农田管理以及农业资源的开发和保护;负责多种经营的规划、引导,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园林绿化及村(社区)环境连片整治等工作。指导村(社区)“三资”管理工作。承担研究协调推进产业发展、镇村建设、绿美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工作部署和总体规划,统筹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大工作、重要任务、重点项目,督促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相关工作部署及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负责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审核和上报备案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管理,承办以镇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和行政复议案件,指导依法行政、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工作;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民参与基层治理;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负责统筹指导人民信访工作,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定期集中排查辖区的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对危险物品存放场所、特种行业和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防止重大治安问题发生;负责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出租屋和外来暂住人员的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能和提供行政服务;指导推进辖区内村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本地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指导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等。负责统筹公共服务、政务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和退役军人服务、教育、文广旅体、卫生健康等工作。统筹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管理等工作;负责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消防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履行消防安全监管等职能;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管理、检查、指导、督促工作,指导辖区内各村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应急管理、消防相关工作。
(六)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开展监察工作,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辖区内各村(社区)纪检组织的自身建设;承担县监委派出监察组的日常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授权,在辖区范围内集中行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对行政执法方面投诉的受理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推动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县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镇的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编制本镇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拟定本年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具体安排;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饮用水源的保护;协助做好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及排污费征收等工作;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督促辖区新改扩建项目及时做好环保手续报批、环保验收,负责辖区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和辖区生态社区创建;牵头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城管的检查、协调工作。
(八)自然资源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自然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协助镇规划建设办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其他专项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协助镇各部门做好乡村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许可,国有土地出让或转让规划设计条件等行政辅助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表土剥离再利用等工作;负责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置工作。配合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助做好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论证、用地预审、土地用途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项目供地、设施农用地备案和临时用地项目审批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初审和呈报工作。负责编制地质灾害年度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工作。了解掌握辖区内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工作的意见建议、矛盾纠纷动态等情况,排查发现自然资源领域重大不稳定因素,及时向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地方做好稳控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管控、征地拆迁等工作。协助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违章施工行为和违法建设进行处理;负责组织辖区内建设工程违法建设案件定性工作。
大麦山镇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机构如下:
(一)大麦山镇党群服务中心(大麦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1.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党员群众、政务服务、文化体育、健康教育、劳动保障、合作医疗、退役军人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保障党员、群众和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负责制定全镇文化体育、健康教育、社会事务、退役军人等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开展党代表联络群众、困难党员群众、党员志愿者服务、人才联络、党员服务中心的建设、便民政务直通服务和受理反映社情民意等相关工作。
3.负责为辖区内人民群众提供、出具党群服务中心权责清单内证明文件。负责办理上级下放镇级的服务事项,协助开展流动党员服务、党群政策咨询、民兵、武装、工青妇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4.负责全镇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队伍建设的日常性工作,开展辖区内重大文化活动;指导、督促检查各村(居)开展文化活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5.负责开展辖区内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提高村(居)民的健康素养水平;负责开展健康促进镇和健康镇的创建工作,指导各村(居)开展健康促进村(居)和健康村(居)的创建。
6.负责做好本镇人才引进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人才开发服务工作,了解和掌握培训需求。负责辖区内求职人员、高校毕业生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好事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积极开发辖区内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核发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合作医疗和养老金资格认证等相关工作,负责退休人员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关系接收、管理和查询服务工作;协助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和本镇未参保资料初审、登记、证卡发放等参保服务工作,督促本辖区用人单位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8.负责开展辖区劳动关系协调及劳动争议排查、预防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调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9.负责做好辖区内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政策解答、权益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服务、舆情收集、信息台账、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常态化走访慰问、应急救助、矛盾化解和思想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业务。
10.承办镇党委、政府及县业务对口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大麦山镇综合事务中心。
1.负责贯彻执行和宣传有关农业、水利、农机技术、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公路管理养护、畜牧业、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制订全镇农业、水利、农机技术、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公路管理养护、畜牧业、财政等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镇农业、水利、农机技术、畜牧水产、公路管理养护、动物防疫、财政管理等相关方面的公益性事务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业技术、畜牧养殖、财政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工作。
3.负责本镇农村农田水利、科技信息服务、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工作,协助开展农药、肥料等农资质量检测和管理工作。
4.负责本镇农业生态环境监测、调查与评价,承担本镇环境污染导致的农产品损失评估和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等工作。协助开展食用农产品有害物质的监测、检测和植物检疫等工作。
5.负责本镇防汛防旱防洪、排涝、水电、节水、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河道整治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本镇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包括河道、水库、塘坝)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协助镇政府对重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作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6.承担辖区内公路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落实公路管理养护的日常检查、考核公路养护质量,监督养护资金使用。
7.负责畜禽的品种改良、良种繁育、种草养畜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等工作。负责动物疫情普查、调查、监测等工作。负责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等工作。负责实施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负责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负责相关车辆、场所和畜禽圈舍环境的消毒工作。协助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8.负责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运输、加工、储存等场所的防疫监督等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免疫标识及有关证章等领取、发放、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等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9.负责管理镇政府非税收入,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组织和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负责对本镇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本镇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10.负责管理和指导本镇各村的会计工作,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村帐镇管”、“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监督本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协助村镇清收债权、化解债务;负责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11.承办镇党委、政府及县业务对口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