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正文内容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资金存放银行遴选公告

时间: 来源:寨岗镇 访问量:- 【字体: 小 中 大】
分享到: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及本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拟通过集体决策方式选取征地拆迁资金存放银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存放主体

  (一)单位名称: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二)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跃进街70号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集体决策方式选择“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征地拆迁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存放银行

  (二)选择银行:1家

  (三)服务内容:为辖区范围内征地拆迁相关资金提供专户存储、资金结算、动态对账、资金监管等配套金融服务。

  三、参与银行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具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近3年未受到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未发生因违法违规导致资金支付风险或重大信息安全事故。

  四、评选方式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与银行评分,主要对竞争银行的经营状况、服务水平、服务当地经济能力等指标进行评分。评分结果提交镇领导办公会议集体讨论,集体决定资金存放银行。

  五、报名截至时间及需要提供材料

  报名时间: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本次集体决策方式选择存放资金的银行,请于2026年11月3日上午11:00前将参与综合评分的报名资料送达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二号办公区(原国税大楼)二楼208办公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报名资料包括:

  (一)请严格对照附件1《参评材料清单》逐项准备资料,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

  (二)附件2提供廉政承诺书。

  六、集体决策方式选择结果

  根据评分结果及领导会议集体讨论商议确定资金存放银行,并将结果在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3-8471475 

 

附件1.参评材料清单.xlsx

附件2.廉政承诺书.doc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6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