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科建设研究(集团)有限公司北部生产基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该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关于社会稳定的意见。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清远市城科建设研究(集团)有限公司北部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地点: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东和村。

图1-1 项目区域位置图
3.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8342.79平方米(约27.51亩),总建筑面积19536.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448.00平方米,其中1#厂房面积9104.00平方米、2#食堂面积624.00平方米、3#宿舍面积1520.00 平方米、4#厂房面积8200.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容积率为1.06,建筑密度36.96%,绿地面积2751.42平方米,绿地率15.00%,停车位100个。
4.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为7341.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5389.2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09.22万元,预备费用371.6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71.51万元。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其中银行贷款金额为3500万元,自筹资金3841.61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建设地点周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准确识别风险、回应公众诉求,现重点征求以下意见(不限于):
(1)项目区域内各企业、基层组织及民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支持情况;
(2)项目实施可能涉及的社会稳定风险(如临时占地补偿、施工扰民、生态环境)及化解建议;
(3)在做好环保、风险防范措施及社会维稳措施的情况下,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4)其他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实施机构或咨询单位提出意见。
四、公示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之日起7天内。
五、建设单位
清远市城科建设研究(集团)有限公司
六、咨询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国政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1702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80255257 电子邮箱:840427736@qq.com
清远市城科建设研究(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