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远连南石油分公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清远连南石油分公司因业务调整,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依法申请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该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注销申请,对该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清南应急经字〔2021〕7001号)依法予以注销。名单予以公告如下:
连南瑶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