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连南动态>> 正文内容

关爱未成年人,筑好“护苗”根基

时间: 来源:本网 访问量:- 【字体:

  2021年以来,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推动“护苗”计划的实施,县民政局以多举措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方位出击聚焦未成年成长:

  健全关爱服务体系,关注未成年人成长。正确认识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高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列入《2021年清远市民政工作要点》、制定2021年县民政领域儿童保障工作计划,部署全县民政系统更好地履职尽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落实未成年人社会救助政策,实现应济就济;二开展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情况入户核查,定期更新困难儿童的信息动态;三推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推动建立县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从5月起,组成工作小组对全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入户核查,检查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困境儿童监护情况,以及儿童成长情况,进一步开展救助政策就地宣传。今年7月,推动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为未成年人保护奠定坚实的基础。

  加强未保宣教,落实社会救助兜底。2021年以来,县民政局通过儿童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最大范围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规法则及政策,实现全县各镇各村未保宣传全覆盖。自2021年4月,县民政局拉开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宣传进校园专题活动的序幕。4月15日,在县民族高级中学校园内开展政策宣传,向学生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推动高中生进一步形成未成年保护的基本概念,并加深对其了解。9月11日,县民政局在三江镇东和村开展“爱心童享,走出心困境”《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进社区活动,通过在村居开展未成年保护宣传教育,打通未保在农村地区的关口;二是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实现救助兜底助成长。2021年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散居孤儿提高至1227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提高至1883元/人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高至1227元/人月,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

  拉开未成年人保护的序幕,筑好“护苗”根基,扎扎实实推进全县未成年人保护,是助力未成年人成长的有力之举。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民政局将继续聚焦未成年人群体,发现问题,聚焦短板,不断完善未保工作,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