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下午,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仲裁院召集集体劳资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协调。通过工作人员多方沟通,释法说理,双方现场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最终17名劳动者现场领到工资10.88万元。本次劳资纠纷案件的平稳解决,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营秩序,体现了劳资双方互信合作、共谋发展的良好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