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道路及沿线环境建设项目及公开遴选三江镇金坑村河道整治及文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选取中止的情况说明
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要求,现遴选项目招标代理需满足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令第34号,此件公开印发)。
现根据要求中止1.公开遴选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道路及沿线环境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2.公开遴选三江镇金坑村河道整治及文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重新选取时间请各服务机构留意三江镇人民政府公开网,以重新发布公告时间为准,特此说明。
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