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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建石泉中学项目)》成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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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连南瑶族自治县重点民生项目建设,我局按规定组织编制了《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使用方案(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建石泉中学项目)》,该方案于2021年7月29日经我局审批同意(编号:4418262021001)。现根据有关规定,按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批准时间:2021年7月29日


  三、公告内容


  (一)预留规模落实的原因


  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建石泉中学项目属于连南瑶族自治县重点民生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清远市以及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以上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不符合连南瑶族自治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第一点“各地在安排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时,应重点用于保障尚未确定选址的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地,宅基地、留用地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连南瑶族自治县新建石泉中学项目符合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条件。为保障以上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特编制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二)调整的基本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地块位于三江镇联红村、五星村,面积共1.2004公顷,调整前其规划用途为农用地,调整后其规划用途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次预留规模落实后,连南瑶族自治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不变,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不变。


  附件:

  1.连南瑶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表.pdf


  2.连南瑶族自治县落实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pdf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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