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延长有效期》听证会的公告
为规范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为我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提供依据,我县2020年6月29日出台了《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府办〔2020〕12号,以下简称《标准》)。自2020年8月1日《标准》施行以来,整体实施情况良好。现拟按程序评估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延长有效期继续实施该标准,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277号)、《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2008年12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公布根据2017年7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修改)的规定,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目前已形成《关于延续实施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评估报告》。为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的有关规定,拟召开《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延长有效期》的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延长有效期》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下午15:00
会议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号楼)17楼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
(一)各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工信和科技商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县司法局、县人大、县政协等相关部门各派一名代表参加听证。
(二)凡户籍在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四、听证会代表应熟悉《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延长有效期》相关情况,关注我县规划建设事业。
五、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截至2025年5月8日(现场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各相关单位于5月8日前将《参加听证人员报名表》(附件1或附件2)通过粤政易报至县自然资源局朱宇翔处;其他报名参加听证人员将《参加听证人员报名表》于5月8日前寄达(送达)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朱宇翔,联系电话:0763—8664800。
邮寄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17楼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和耕地保护股,邮政编码:513300。
报名邮箱:lngh8664800@163.com
六、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三)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不能隐瞒事实真相。
七、听证会代表应当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延长有效期》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关于征求实施连南瑶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已于2025年4月8日在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nan.gov.cn/hdjlpt/yjzj/answer/42938)公示并征询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连南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