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转发《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执行《广东省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有关事项 的通知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的通知》(粤建市〔2019〕6号
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