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清远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连南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挖掘、传承、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2025年9月我局组织开展了连南瑶族自治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专家按照评审标准对各镇推荐申报的35个项目进行了审议。
经县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一致审议通过确定《唐氏歌堂海公诞》《赖拜节》《连南瑶族成人礼习俗》《排瑶长鼓舞传说》《瑶族牛皮鼓制作技艺》《连南寨岗鱼腐制作技艺》《排瑶药膳疗法》《排瑶竹片烤稻田鱼制作技艺》等35个项目列入连南瑶族自治县第十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现将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从2025年9月15日起,至10月5日止)。
异议受理单位: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公共服务与产业股
通讯地址: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团结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七楼 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13300
联系人:甘铭敏
联系电话:0763-8661421
连南瑶族自治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9月15日
